2020年农村宅基地确权,这5种情况不予确权!
2020-08-02 20:47:4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189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工作重点,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加快地籍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但是你知道吗?2020年农村宅基地确权,下面这5种情况将不予确权!
1、存在纠纷或者宅基地权属不清的
过去,由于很多农民没有办理相应的宅基地证件,所以往往一些权属问题未能搞清楚,纠纷也就不断,要把纠纷争议解决好,才能进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
2、一户多宅的
对于农村的宅基地,我们要求的是“一户一宅”,对于不合法的方式,比如新不拆旧、买卖等方式取得的“一户多宅”宅基地是不予确权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权衡一下自己的宅基地是否合法,搞清楚以免影响确权工作的开展,非法的一户多宅,是不被承认的。
3、占用耕地的
对于农村的宅基地,并不是说我们想在哪建就在哪建,村里的耕地上是不能建房的,这是明令禁止的行为,一经发现,不仅确权证书拿不到,还将面临处罚。
这也是近段时间讨论最多的一个问题,对农村乱占耕地现象,国家也专门召开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提出要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问题整治,特别是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
4、更改用途的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农民用来建造房子用的,土地管理法有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因此,如果擅自改变宅基地的用途,将违反法律的规定。
5、未批先建的宅基地
如今宅基地的审批越来越严格,要在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下,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层数等内容进行建设,未批先建是不予确权的。
温馨提示,广大农民朋友要及时询问所在村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一级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配合做好确权登记工作,力争尽快领取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土地制度改革的入场券,让靠地增收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