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0年开始,宅基地申请要满足这3个原则
2020-08-02 20:41:2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556
我们知道,宅基地申请是以户为单位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近年来,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把控也越来越严格。据了解,2020年开始,宅基地申请要满足以下3个原则。
一、2020年农村宅基地申请原则
1、一户一宅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申请第二处宅基地,土地管理部门不予批准。其中的“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该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
如果年满18周岁的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且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也可以分户申请宅基地;
2、农村户籍原则
申请人属在籍农村户口,确无住房或者住房拥挤的农村村民,可申请宅基地。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申请宅基地所在村组,除回乡落户的外,禁止批准城镇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住宅。
3、面积限制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二、2020年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3、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级组织)审查。
4、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5、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