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市农村产权改革将在10个乡镇和3个涉农街道同步推行
2018-02-22 11:09:15来源:中新网新疆阅读量:1029
2月2日,新疆昌吉市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标志着该市正式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工作。
根据安排,此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昌吉市专门成立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将于2018年10月30号前全面完成,共分准备、实施、确权建制三个阶段实施,在改革中逐步构建“归属清晰、全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据了解,2017年,该市中山路街道小渠子一村作为全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已经完成相关改革任务,为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摸索和积累了一定经验。此次昌吉市作为国家级试点县市,改革工作将在10个乡镇和3个涉农街道同步推行,涉及72个行政村、183个片区。昌吉市中山路街道党工委书记任作荣表示:“小渠子一村试点改革后,呈现出了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向好的态势,村民们改革热情高涨,借助良好的群众基础,今年街道将继续在全街道推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动农村集体生产要素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战略、激发农村活力的重要制度创新,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提高农村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对昌吉市巩固和发展农村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昌吉市将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繁荣发展,为争当稳定排头兵、争做发展先行者、率先实现“六个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昌吉市委副书记、市长郑敏介绍说,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是牵扯村民利益最核心的内容,昌吉市将通过村民集体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纪检监察介入等途径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注:昌吉市,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东邻乌鲁木齐市,西毗呼图壁县,南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相接,北与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阿勒泰地区福海县接壤。辖8镇2乡6个街道办事处:宁边路办事处、延安北路办事处、北京南路办事处、建国路办事处、中山路街道、绿洲路街道、硫磺沟镇、三工镇、榆树沟镇、二六工镇、大西渠镇、六工镇、滨湖镇、佃坝镇、阿什里哈萨克族乡、庙尔沟乡。面积8215平方公里,人口36.33万人(2011年)。
昌吉市地貌类型大体分为山地、平原、沙漠三大部分。整个地势为南高北低,呈阶梯状。属中温带区,为典型的大陆性干旱气候。境内旅游景点有昌吉恐龙馆、硫磺沟、霍斯布拉克、清代粮仓、杜氏景区、晋昌公园、昌吉古城、大佛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