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有的宅基地拆旧建新规定:农村老房翻建这六种情况不允许
2023-08-25 10:52:0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6932
宅基地是供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建造住宅和附属设施使用的土地。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在原有的宅基地拆旧建新规定,农村老房翻建这六种情况不允许。
一、在原有的宅基地拆旧建新
在原有的宅基地拆旧建新,是指在原有的宅基地范围内,拆除旧的住宅和附属设施,重新建造新的住宅和附属设施。这种行为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和住宅建设的规划许可等法律问题。在原有的宅基地拆旧建新之前,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了解本地区关于宅基地管理和农村住宅建设的具体规定和要求,避免违法违规。
询并征得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和同意,签订相关协议或者书面证明。
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标准进行建设。
妥善处理拆除后的废弃物,不得随意堆放或者排放,不得污染环境或者影响他人。
保留好相关证件和凭证,以备日后查验或者维权。
在原有的宅基地拆旧建新之后,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竣工验收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件,完善房产登记手续。
二、农村老房翻建这六种情况不允许
1、未经批准的不能翻建
按照规定,农村村民新建住房需要取得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如果是拆掉旧房建新房,原来已取得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属于取得土地使用手续,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即可翻建。但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农村宅基地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没有相关证书。这种情况下翻建,按照自然资源部卫片执法政策规定,如果原房屋是在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建成且一直没有办理宅基地使用手续的,可能会被认为是违法占用土地。被卫星监测到违法占地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的,属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面临被拆除的危险。即使不是拆掉旧房建新房,只是加层、换顶,被卫星监测到,也可能牵出违法占地的问题。
2、非本集体成员继承的房屋不能翻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
3、宅基地面积超过地方规定标准不能翻建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虽然每个地方的宅基地面积标准都不一样,但各地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是有一定标准限制的,有些房子建于七八十年代,甚至更早,虽当时是合法的,但按现在的标准来看,很多房子可能就超过了面积标准,现在如果要重建的话,应按现在要求的面积标准,超过了就不能建。
4、改变土地用途的不能翻建
我国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农村宅基地是保障农村村民家庭住房的建设用地,其主要功能是居住,不能改变其用途,比如建成厂房等经营场所那是不允许的。
5、房屋所有权存在争议的不能翻建
宅基地房屋纠纷在农村时有发生,如果老房子的权属不清晰,关联人之间有很大的争议,那么也是不可以进行翻建的。
6、不符合规划的房屋不能翻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有些地方因当地发展需要,土地规划可能发生了变化,如果不符合规划那也是不能翻建的。
以上就是在原有的宅基地拆旧建新规定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