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签了30年有效吗?需注意哪些事项?
2020-07-30 15:16:4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5234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合法出租的,并且是常见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各种情况,签订合同是避免纠纷最有效的办法。那么,土地租赁合同签了30年有效吗?需注意哪些事项?
一、土地租赁合同签了30年有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另外,农村土地租赁实际上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种方式,其流转期限应当依照《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由此可知,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30年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是无效的。
二、签订土地租赁合同需注意哪些事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
包括发包方和承包方。发包方,指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承包方,可以是村民小组、专业组、农户户主等。
2、标的和数量
指承包土地的位置、面积、质量、用途等级等。
3、承包期限
上文中有提到,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
4、双方权利义务
包括发包方提供的生产条件、资金和服务项目及服务收费标准,承包方享有生产经营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等,应当缴付的承包金、提留款、统筹款,应当完成的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以及应当提供的劳动积累工、农村义务工等。
5、在承包期内调整承包指标的条件和办法。
6、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减产、减收或者绝产、绝收时的处理办法。
7、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应明确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当事人双方认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款。
综上所述,土地租赁合同签了30年是无效的,并且签订的合同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才具有法律约束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