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区2023年拆迁村名单最新:涉及18个村!
2023-07-24 11:36:2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0969
2023年7月20日-21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发布了9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方案、19则征收土地预公告,将要拆迁一些村。那么,宁波奉化区2023年拆迁村名单最新有哪些?土地补偿标准多少?以下是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一、宁波奉化区2023年拆迁村名单最新
1、松岙镇海沿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方案》(奉征补告﹝2023﹞第38号):因松岙卫生院配套道路二期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海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095公顷。
2、江口街道南渡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方案》(奉征补告﹝2023﹞第67号):因江口街道南渡村七号拆迁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南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492公顷。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方案》(奉征补告﹝2023﹞第68号):因江口街道南渡村九号拆迁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南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506公顷。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方案》(奉征补告﹝2023﹞第69号):因江口街道南渡村十号拆迁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南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9214公顷。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方案》(奉征补告﹝2023﹞第70号):因江口街道南渡村五号拆迁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南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8866公顷。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方案》(奉征补告﹝2023﹞第71号):因江口街道南渡村六号拆迁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南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010公顷。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方案》(奉征补告﹝2023﹞第72号):因江口街道南渡村八号拆迁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南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700公顷。
3、江口街道上下张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方案》(奉征补告﹝2023﹞第73号):因江口街道上下张村九号拆迁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上下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2143公顷。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方案》(奉征补告﹝2023﹞第74号):因江口街道上下张村十号拆迁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上下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427公顷。
4、江口街道王溆浦村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奉征预〔2023〕103号):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江口街道王溆浦村道路一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江口街道王淑浦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875公顷。
5、莼湖街道吴家埠村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奉征预〔2023〕104号):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莼湖街道吴家埠村道路三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莼湖街道吴家埠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4627公顷。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奉征预〔2023〕105号):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莼湖街道吴家埠村道路四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莼湖街道吴家埠村、莼湖街道办事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5183公顷。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奉征预〔2023〕107号):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莼湖街道吴家埠村十七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莼湖街道吴家埠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507公顷。
6、莼湖街道桐蕉司村、翁岙村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奉征预〔2023〕108号):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莼湖街道莼民社区(原翁岙村)工业十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莼湖街道桐蕉司村、翁岙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824公顷。
7、莼湖街道桐照村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奉征预〔2023〕133号):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阳光海湾28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莼湖街道(桐照村)、裘村镇(应家棚村,杨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2857公顷。
8、方桥街道龙潭墩村、仓基村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奉征预〔2023〕109号):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宁南新城四十五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方桥街道龙潭墩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126公顷。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奉征预〔2023〕113号):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宁南新城方宁路(下王渡路-龙潭墩路)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方桥街道龙潭墩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208公顷。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奉征预〔2023〕114号):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宁南新城龙潭墩路(方欣路-方宁路)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方桥街道仓基村、龙潭墩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177公顷。
9、方桥街道下陈村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奉征预〔2023〕110号):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方桥街道计然路(恒丰路至恒盛路)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方桥街道下陈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95公顷。
10、方桥街道何家村、庄家村、竺家村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奉征预〔2023〕111号):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宁南新城儒江路(方欣路-方浦路)地块-2建设项目,拟征收方桥街道何家村、庄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129公顷。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奉征预〔2023〕112号):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宁南新城十三-1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方桥街道何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7353公顷。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奉征预〔2023〕115号):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宁南贸易物流区轨道配套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方桥街道何家村、竺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746公顷。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奉征预〔2023〕117号):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宁南新城恒发路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方桥街道何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523公顷。
11、方桥街道陈王村、禾家桥村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奉征预〔2023〕116号):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宁南新城山隍北路(恒兴路—陈王路)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方桥街道陈王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843公顷。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奉征预〔2023〕118号):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宁南新城六十六号周边绿化地块-1建设项目,拟征收方桥街道禾家桥村、陈王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543公顷。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奉征预〔2023〕119号):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宁南新城六十六号周边绿化地块-2建设项目,拟征收方桥街道禾家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881公顷。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奉征预〔2023〕120号):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宁南新城六十六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方桥街道禾家桥村、陈王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9556公顷。
12、裘村镇应家棚村、杨村村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奉征预〔2023〕133号):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阳光海湾28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莼湖街道(桐照村)、裘村镇(应家棚村,杨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2857公顷。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奉征预〔2023〕134号):因奉化区人民政府实施阳光海湾29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裘村镇杨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3658公顷。
二、奉化区土地补偿标准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奉政发〔2020〕17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一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8万元/公顷,三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0万元/公顷。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奉政发〔2021〕2号、奉政办发〔2021〕10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按实补偿。涉及征收农村村民住宅,按奉政发〔2021〕18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
3、社保安置。按浙人社发〔2020〕61号、甬人社发〔2020〕53号、奉人社〔2020〕120号规定执行。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共0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宁波奉化区2023年拆迁村名单最新的介绍,涉及5个街镇18个村。点击:奉化区农村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