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转宅基地办理流程是什么?宅基地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2020-07-27 17:51:1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4760
基于我国的耕地保护政策,农村耕地基本是不允许建房的。不过,根据村里耕地和宅基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可以将耕地按照城乡规划变更用途,以此来获得宅基地。那农田转宅基地办理流程是什么?宅基地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农田转宅基地办理流程
首先,得向村委会提出解决宅基地困难的申请,村委会同意后报乡人民政府审核,乡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送县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到县土地管理部门去办理使用用途变更手续。然后经过批准后在不超过当地规定的建房面积、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取得宅基地使用证,才能让建房行为合法。
总之,宅基地使用证的批准权限在县级土地管理部门,但村里与乡里的审核更为重要。只要能够取得这样的批准文书,就能合法建房。但各地的政策都是有一定差别的,具体情况还得咨询当地村委以及国土部门。
二、宅基地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方式可以是将地上建筑物以出租、赠与、继承、遗赠,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但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得单独转移且不能用于抵押,其中就包括不能进行继承。
2、一户多宅是否违法问题
一户多宅并不是一定就会违法。原则上是一户一宅,但是农民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不影响其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住房。农村居民通过买受、承租方式取得宅基地是不受限的,但建房高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限度。
3、村民在自家宅基地范围外建房的问题
村民在自家宅基地范围外的建房,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受法律保护。建房者对于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私自在自家宅基地范围内建造的房屋只可享受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也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4、建房相邻权问题
行为人私自扩大宅基地面积使他人道路通行受阻,应当按要求拆除违建的围墙;行为人不主动拆除的,法院可依申请强制执行。
相邻一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并不影响其诉讼主体的资格;建设方的行为虽然取得了行政许可,但其在建设时未遵守规划的建筑间距要求,且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建筑间距建造房屋,法院可以以此认定建设方对相邻权利人构成采光妨碍;赔偿数额可参照受害人与他人达成的协议来协商。
以上就是农田转宅基地办理流程的相关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