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有哪些基本条件要求?
2020-07-27 10:12:0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92
近年来,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也成为农村产权改革的重要内容,不少省市地区都已经展开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那么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有哪些先决条件?可供抵押融资改革的农村产权又有哪些?
一、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有哪些先决条件?
1、农村产权的确权
农村集体经济股权确权,主要是通过深化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明晰股权并折股量化到人,推进股权登记颁证。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的确权,主要是明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同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确权登记,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主要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与颁证,实施农村承包地、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
2、农村产权的细化
也就是在确权的基础上,将农村产权中的各项不同权益进一步分离出来,将占有、收益、转让、抵押等各项权利进行细化与明确。
比如:
对于农村宅基地权益,关键在于破解“房地一体”的难题,实施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住房财产权相对分离,明确农民住房财产权可以进行抵押贷款。
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益,重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的改革,明确土地承包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得转让与买卖;承包权属于农民个人,农民依法享有在承包期内的各项处置权利;承包经营权可由农民在承包期内向他人或市场主体转让、出租、互换、抵押等。
3、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与机制
建立产权可转让、可流通的机制与平台,使产权在流通与交易的过程中加快价值显化。
一方面,确定农村产权可交易权种。
另一方面,构建农村产权交易网络。市、县、镇(街道)、村分别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站、交易所等,促进农村产权抵押、租赁、承包、入股等多种方式的流转交易。
二、可供抵押融资改革的农村产权有哪些?
可供抵押融资改革的农村产权,主要包括农民个人产权、农村集体产权、农业经营主体产权三大类。
1、农民个人产权
主要包括基于集体产权确权到个人而来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住房财产权、集体经济股权。
2、农村集体产权
主要是指以村集体作为抵押主体而拥有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等集体产权。
3、农业经营主体产权
是指农业公司、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所拥有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业养殖水面经营权、农业类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