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0-07-24 13:36:16来源:保山市农业农村局阅读量:1573
2020年7月16日-17日,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班在云南保山腾冲举办。培训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决策部署,全面解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对第四批国家级试点的评估总结、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送系统和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软件进行实操培训,参训的16个州市和6个试点县开展了座谈交流。省农经站瞿学明副站长出席并授课,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王波副处长主持,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如群对培训班致辞并介绍了保山产改试点工作经验做法。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的重大举措,是盘活集体资产、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经常性工作。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分类有序推进改革,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的股份权能,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四梁八柱”,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质量要求高,要围绕“四个必须”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工作要求上来,周密部署,有序推进,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开改革。要按照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梳理改革任务,制定好时间表、路线图,把握好关键环节、基本政策,按质按量完成改革任务;三是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强化任务倒逼,共同推进改革;四是必须强化工作责任措施,确保任务完成。已经完成试点工作的地区要继续深化改革,正在开展试点的地区要按时保质完成改革,尚未开展试点的地区要全面推进改革。
保山市昌宁县是国家第二批试点,目前工作已全面完成;其余四县(市、区)、两园区作为全国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目前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折股量化三个阶段的工作已全面完成,成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工作正在全速推进。下一步,全市将紧紧围绕7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立、8月全面开展试点“回头看”、9月至10日中旬完成县、市两级评估总结并向省里提交评估总结报告三大目标任务,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确保试点工作任务高质量全面完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