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给别人还是自己家的吗?
2020-07-16 17:34:0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895
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主要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农户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那么如果农户将土地承包给别人后,土地还是自己家的吗?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将这里的“承包”理解为“流转”,因此在农户将土地流转出去之后,土地是否还是自己的,需要依据流转方式而定。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目前我国土地流转的方式主要有:
1、出租(转包)
这是承包方或受让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方式。
这种情况下,农户其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土地自然还是自家的。
2、入股
是指土地经营权人将土地经营权量化为股权,以此入股组成股份公司、合作社或农场等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方式。
这种情况要复杂些,从各省市针对这个问题所展开的土地确权实践来看,通常采取的是“确权确股不确地”和“确权确亩不确界”这两种特殊确权方式,只要土地确权证到手了,那么该享受到的土地权益还是可以享受到的。但土地的具体地块已经量化成股权。
3、互换
土地互换是指在有需要的情况下,用自己其他地方的承包权换取另一个地方的承包权,并按土地等级补偿差额。
这种情况下,原有土地已经不再属于自己,但可以依法享有互换后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4、转让
转让意味着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将土地承包权、经营权一并转让给了他人。
土地转让后,农户就不再享有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了,也就是这块地不是自家的了。不过由于农村土地性质特殊,目前土地转让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而且必须获得村集体的同意才行。我们都知道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可以对自家的土地转让、出让、买卖给非农业建设人群,所以就算你把土地使用权卖给其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的。
因此,转让也不是土地流转的主流形式。
总的来讲,如果是采取出租土地经营权的方式将土地流转出去,农户自身的土地承包权是不发生改变的,但也需要依照土地流转合同来履行相应的义务,不能想收回就收回,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