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第三批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圆满收官
2020-07-16 11:27:08来源: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阅读量:717
近期,红河州两个第三批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顺利通过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聘请第三方组织的评估验收。
红河州-高位推动改革试点有力推进
2018年7月,红河州开远市、建水县获得全国第三批产权改革整县(市)推进试点批复。一年多来,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改革作为促进城乡融合、助推乡村振兴重要基础工作抓紧抓实,州级成立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州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副州长任改革领导小组双组长的领导机构,并要求两个国家级试点县(市)均组建党政一把手任“双组长”、17个部门参与的工作机构。依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公平合理、民主决策”的原则,强化县市的领导和督促,指导县市广泛征求民意,科学编制工作方案,逐户化解矛盾,多部门合力推进试点改革。至2019年12月底,两个试点县共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村组数2308个,占应完成数的100%;完成成员身份认定、组建集体经济组织的村组数2305个,占应完成数的99.8%,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63.77万人;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组144个,占应开展数的99.3%,圆满完成试点批复方案既定的目标任务。
开远市-五个抓实推动改革成果尽快变现
开远市以“抓实组织领导、抓实宣传培训、抓实部门联动、抓实程序规范、抓实试点示范”为改革工作主线,全市召开动员会、培训会、研讨会49场涉及1833人次,印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4万余份,在清产核资、成员资格认定、股权量化、组建经济(股份)合作社等不同改革环节均制定了工作方案或指导意见,严格督促基层在改革中尊重民意,确保改革推得动、走得稳、行得远。全市共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1.85亿元,量化股份223.2万股,其中:集体股18.6万股、个人股204.6万股,打造出“羊街乡黑泥地社区筑巢引凤建设高效现代农业园”“乐白道阿德邑村采石场入股”“小龙潭镇龙潭村集体山地资源入股”等一批改革典型,当年度实现股份分红的村19个,金额765万元。同时,率先在全省先行先试,引进第三方中介,建成省内第一个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承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集体资产抵押贷款登记、抵押资产处置等服务,初步实现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过渡。
建水县-六个贯穿确保农村“三变”取得实效
建水县坚持“责任压实、宣传培训、发扬民主、依法依规、督查验收、模板示范”六个贯穿改革始终,全县召开培训会、调度会、推进会84场涉及4097人次,印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材料11.5万份,统一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选举办法》《选票》《选举结果报告》计13类30种示范样本,做到改革操作规范;坚持发动群众“开门搞改革”,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允许“一村一策”,改革每个环节均通过民主决策并签字认可后张榜公示,全县共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4.16亿元,量化股份243.8万股,其中:集体股62.1万股、个人股181.7万股,当年度实现股份分红的村12个,金额863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总结出“临安镇崇文社区十二组、二十三组,韩家社区五组、八组盘活集体资产,拓展社区化服务能力”成功改革典型,实现了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重大变革,改革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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