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关于加强做好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的通知
2023-03-21 13:59:04来源: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办事处阅读量:921
2023年3月20日,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办事处发布《关于加强做好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交易范围、交易制度、交易文书、交易程序等内容。如有普宁市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普宁市农村产权交易。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做好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农村产权的交易工作,推进农村产权交易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工作轨道,现将《关于加强做好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流沙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6日
关于加强做好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的通知
根据普市办〔2014〕30号、普流南工委〔2014〕23号文件的要求。为加强规范管理,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推进农村产权交易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工作轨道,按规定接受各村(社区)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范围
村(社区)级组织凡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村(社区)集体资金的各类基建工程招投标和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及涉及集体资产处置的项目,除按规定应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外,都必须统一进入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交易。即:工程建设类项目资金高于5万元、少于100万元,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单件价值高于5000元、批量价值高于1万元的。农村产权包括:
1、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依法可交易的耕地、荒地、山地、森林、林木和林地、水面、滩涂、自留地、自留山等自然资源;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兴建的依法可交易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购置的交通运输工具、机械、机电设备、农田水利设施以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债权,以及通过公共积累、投资投劳所兴办的集体企业资产;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控股、参股、联营的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的企业以及开展对外加工装配、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中,按合同及章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资产;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国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及个人无偿资助的资产;
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企业所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7、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其他资产。
本规定的农村产权交易范围及交易金额限制与上级相关文件有抵触冲突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二、交易制度
街道交易所统一制定《工作职责》、《工作人员行为准则》、《监督人员守则》、《开标须知》、《开标程序》、《评委守则》、《保密制度》、《交易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见附件)。
三、交易文书
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根据各类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交易各环节的格式表格,统一编制进场交易登记表、交易活动场所安排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情况告知书、交易报名登记表、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开标签到表、开标会记录表、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成交确认书等格式化文本(见附件)。
四、交易程序
1、一般程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程序进行交易。
2、简易程序。基建工程建设类资金在10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可采用平均法,即出价最接近平均值且不高于投标人的有效出价(低于最高限价)的,即为中标。物资采购项目,按要求价低者得。具体交易程序如下:
(1)交易告知。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的项目建设业主、采购人和出资人或代表(以下统称甲方)到街道纪工委办理告知手续,填写《交易情况告知书》。
(2)进场交易登记。甲方到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手续,填写《进场交易登记表》和《交易活动场所安排表》。
(3)发布公告。公告在街道网站的专栏、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场内、项目所在村组和集镇农贸市场发布。
(4)接受报名。接受报名由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负责,接受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开标。开标由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负责组织,街道纪工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时间在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开标室进行。涉及村社组的项目或其他特殊情况,根据甲方申请,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同意在村委会或村民小组进行。
(6)交易结果公示。交易结束,应将交易结果在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场内、项目所在村社组和集镇农贸市场公示3个工作日。采用现场竞价方式的交易结果可以不进行公示。
(7)交易确认。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和甲方以及相关监督人员在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场内共同签发成交确认书,并向中标人下发中标通知书。成交确认书和中标通知书对甲乙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一式三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和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留存。
(8)合同备案。成交确认书(中标通知书)签发后,甲乙双方应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最长不得超过7天。甲方应将合同副本报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备案。根据简易程序,统一编制《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招投标流程图》、《“农民工匠法”简易交易流程图》、《物资简易采购流程图》、《农村综合产权简易交易流程图》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流程图(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是农村综合改革的新举措,也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村(社区)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统一认识,依法行政,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平台,推进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发展壮大,增加集体资产收益,保障农村和谐稳定。
2、落实专人负责。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要求严格。各村(社区)要指派一名业务骨干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配合街道交易所做好各项业务,确保工作质量。
3、严格按章办事。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交易范围、交易程序等要求,把需交易的项目报告街道交易所并进行公开交易,若没有报告街道交易所而擅自操作交易的,属违规行为,街道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对其发生的资金往来票据不予进账,责令该村落实整改。否则,街道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通知,希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