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耕地建房最新政策法规有哪些?耕地非法建房有何处罚?
2020-07-06 14:52:0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7313
众所周知,耕地享有国家保护,不得挪作他用,但是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换为建设用地用于建房的。那2020年耕地建房最新政策法规有哪些?耕地非法建房有何处罚?
一、2020年耕地建房最新政策法规
如果想占用基本农田建房,需先办理转用审批手续,根据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务院2020年3月12日印发的《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但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在1年内作为试点地区,由国务院委托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其他农用地的转用审批,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在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如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之外,则由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耕地非法建房有何处罚
对于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以及个人需要征收耕地占用税,一般需要交纳的人有三种,一是私自改变耕地性质的人;二是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的人;三是在耕地上从事其他非农建设的人。
税费计算方法:
1、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
2、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
3、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
4、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各地区征收的标准略有不同,耕地越是紧缺的地方,征收标准就越高,但最多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此外,占用基本农田的,应当按照《耕地占用税法》第四条第二款或者第五条确定的当地适用税额,加按百分之一百五十征收。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面对人口增多、耕地减少的现状,为了可持续发展,对耕地进行保护是必然趋势,但耕地建房也并非完全未发,只要提交合理的审批,并且通过,还是能够在耕地上合法建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