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农村老房改建政策有哪些?合法改建的流程是怎样的?
2020-07-06 14:49:5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191
随着人口增长、可利用土地资源逐渐减少,国家对于农村土地管控也愈发严格,除了实施严格的一户一宅政策以外,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建设也有一定的要求,那2020农村老房改建政策有哪些?合法改建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2020农村老房改建政策
1、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政策,一般如果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建新房的话,通常采取的是“建新拆旧”的方式来处理原来的老房子,也就是说经相关部门的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2、对于新建的房屋,首先要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以及村庄的规划建设。其次要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3、改建房屋已被判定为C级或D级危房,才可进行旧房改建。所谓C级危房就是房屋主体结构完好,地基没有下陷,承重结构完好,非承重墙体出现裂缝,屋顶出现塌陷等,不需要进行拆除重建,通过维修以后能够达到安全住房要求;D级危房就是房屋主体结构发生变形,地基下陷,承重墙出现的裂缝已经无法通过维修达到安全住房标准,必须要拆除重建的。这两类房屋一般由当地住建部门的专业认定人员认定。
二、农村老房合法改建的流程
1、农户申请: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户籍和身份证明、房屋改造前照片等材料。
2、村组评议:村(居)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群众大会进行评议,决定是否纳入政策补助,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经评议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核查;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对公示有异议的申请,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居)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进行农户身份认定(特殊困难群众)和重复筛选,并组织人员入户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村(居)委会,并说明原因,核查结果要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扶贫移民局对申请农户身份进行审核后,再报送县住建局(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批,若在审批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乡镇,并说明原因。
4、施工建设:经乡镇村建、国土、林业等站所联合选址、审批后进行建房,做到“三避让”,乡镇人民政府在房屋建设过程中要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加快农房建设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住房建设主体全面完工。
5、项目验收:房屋改造项目竣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村建、国土等乡镇职能站所参与,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和达标认定书,原则上完工一户验收一户。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核验。
即使国家现在对于宅基地及自建房管理严格,但是只要房屋建设符合当地建设规划,且没有任何违规记录的情况下,提出翻建的申请还是很容易审批通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