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动产登记目的是什么?不动产登记的类型有哪些?
2020-07-06 10:24:2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421
在农村,不管是交通方面还是在生活方面都不如城里方便,包括对于农民之间的管理也是不太方便的,特别是大家要是发生了关于不动产权的矛盾,还要进城上诉法院,对于农民来说真的很不方便,所以政府对于不动产权实行了登记政策,以防发生不必要的矛盾,那么农村不动产登记目的到底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农村不动产登记目的
不动产登记的真正目是便于切实维护所有权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结束不动产登记管理的混乱状况。便于提高行政管理机关效率,保证物权状况的公开和明示,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损害权利人的利益。也便于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物尽其用,定分止争。
为了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的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的安全,农村有必要实行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能制止官员购置大量不动产,限制他们索贿和受贿行为减少官员腐败程度;有利于中央宏观调控的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更加公平地交易;有利于彻查中国房产数量,有针对性地制定各项政策;能够改变政府激励机模式,有助于房地产市场调控。
二、不动产登记的类型有哪些
1、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动产首次登记主要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记录于不动产登记簿,如总登记和初始登记。
2、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主要针对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或者不动产坐落等发生变化的情形。
3、转移登记:转移登记主要针对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如买卖、继承、赠予、以不动产作价入股等。
4、注销登记:注销登记适用于不动产权利灭失的情况。
5、更正登记:更正登记一般是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登记簿的错误记载事项进行更正的行为。
6、异议登记:异议登记是指登记机构将事实上的权益人以及利害关系人所提出的异议申请记录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7、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是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
8、查封登记:查封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等提供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查封的情况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加以记录的行为。
总结:农村不动产登记目的总地来说是为了农民们的权益,方便进行管理,可以大大提高政府部门对于农村的监管制度,对于农民以及整个社会来说都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