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安徽棚户区改造计划: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7.7万套!
2023-01-13 16:30:0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442
1月13日上午,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在在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方面,新开工棚户区改造 17.7 万套。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2023安徽棚户区改造计划如下:
一、2023安徽棚户区改造计划
提升“一老一小”服务水平,启动失能老年人帮扶行动,新增托位7.5万个。2023年安徽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 11.3万套,新开工棚户区改造 17.7 万套,改造老旧小区 1000个以上。
二、安徽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的补偿分为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这两种。而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
1、第一种是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
2、第二种是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个人的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3、第三种是其他的搬迁奖励。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面积认定一般是有一个明确规定的。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是会有上限的。
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的,所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样的情况,面积如何计算,就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
三、安徽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以上就是2023安徽棚户区改造计划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