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林权?流转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2020-06-24 17:08:1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776
目前有不少地区在尝试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是指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可以分离设置,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实际经营者。在这样的政策体系下,便产生了林权流转。那么究竟什么是林权?林权流转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林权?
我国的林权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林权和集体林权。简单说,就是国家的林权和村集体的林权。
1、全民所有制单位林权
指全民所有制单位对国有森林的经营权,包括对国有森林的占有、使用、依法收益和法定范围内的处分权等诸项权能。国家授予一定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经营的国有森林,全民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由该全民所有制单位享有经营权。
2、集体林权
指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单位对森林、林木和林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单位享有林权。
二、林权流转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林地使用权流转应当遵循公开、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利于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并符合以下规定:
1、林地、林木权属无争议;
2、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3、流转期限在林地剩余使用期限内。
林权流转合同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流出方和流入方的名称或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和住址。
2、流转双方法人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3、流转林权证编号,坐落位置、四至界限、面积、宗地地形图或示意图、林地类型、林种、主要树种等。
4、除森林、林木外的其他附着物现状。
5、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6、流转方式及用途。
7、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8、合同期满后森林资源存量及其它附着物的处置。
9、双方当事人其他权利和义务。
10、违约责任。
11、解决争议的方式。
12、转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
注意,流转合同需1式5份。流转双方各执1份,发包方1份,报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