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出台“农地直接入市”政策,7月1日起实施
2020-06-10 12:21:4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901
日前,余姚市出台了“农地直接入市”政策——《余姚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试行)》,并定于7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1、哪些“农地”可“直接入市”?
政策中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主要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生态保护规划中确定为工业、商服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包括居住用途的集体建设用地。
并且对这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也作出了要求:
(1)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生态保护规划以及宁波市“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土地权属明晰,不存在权属争议,已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
(3)地块内原则上要达到无建(构)筑物的条件,建筑物有合法权证或规划允许保留的除外。
(4)地块具备通路、通水、通电、土地平整、污水处理符合环保要求等动工开发基本条件。
(5)未被司法机关查封或行政机关限制土地权利。
2、“农地”如何入市交易?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属村农民集体或乡镇(街道)集体所有的,入市主体在提交入市申请前,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或成员表决同意。
交易渠道上,可以进入农村产权超市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交易。可以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年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国有建设用地同类土地用途的最高年限。
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土地出让金及其他法定税费后,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也可以出租土地的使用权,但出租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3、“农地”入市后可用于哪些项目?
根据政策,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项目,原则上为整体经营的工业、商服、旅游、民宿等项目。可整体转让,不可分割转让,并且禁止房地产开发或变相开发!
4、“农地”入市收益归谁?
“农地”入市后的出让金或租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纳入农村集体资产及收益进行统一管理,接受审计监督和监管。除少量由市级统筹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农业、农民,壮大村集体经济。
总的来讲,余姚市这次的制度创新赋予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进入土地市场的权利,在制度上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打开了通道,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迈出了实质性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