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动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2020-05-15 10:55:2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932
如果有人遇到农村宅基地动迁怎么办?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动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相信很多被征收人都有这样的疑惑,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国家对于此情况是怎样规定的吧!
宅基地补偿包括三部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2、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3、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总的来说就是各地有各地的经济基础,经济发达地区高一些,经济贫困地区低一些,全国没有什么统一的补贴标准。
房屋的补偿标准:
1.农村草土房每平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米补偿2400元
3.砖砼结构房屋每平米补偿2800元
4.两层以上楼房每平米补偿3300元
买了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后遇拆迁,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一、如果是处于定金阶段的,还未支付购房款的话,那么卖家毁约,最多支付双倍定金,补偿款应当归属于卖家。
二、如果购买商品房,买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付款义务,就是说钱已经付完了或者大部分已经付了,只差过户,这时候产权你虽然在原业主手上,遵从诚实信用原则,这个时候的补偿款应当归属于买方。
三、购房如果是农村集体房屋,买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付款义务,只差过户,还要看买家是否属本村集体成员,如果买家是本村集体成员,那么买卖农村集体房屋有效,即便房屋没能完成过户,补偿款也理所应当归属于买家。但是如果是非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购房,买卖合同会判定无效,补偿款不会直接归属于买家,而是由原业主享有,双方合同买卖合同无效,按无效规则,退回购房款,按照双方过错程度,卖家赔偿买家一定的损失。但补偿款原则是归属原业主的。
上面就是关于“农村宅基地动迁补偿”的全部信息了,小编想说的是征占方要是要求必须拿身份证结算,就应写清楚必须由岀卖方帮助结算,并写清款项属于买方。只要合同写清楚,不岀漏洞,所赔偿费用是不会岀问题的,都是买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