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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怎么申报?哪些情况会取消参评资格?

2022-05-20 16:43:3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76

2022年5月11日,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厦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农规〔2022〕3号),那厦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怎么申报?哪些情况会取消参评资格?农交网小编带您来了解一下!

厦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摄图网

一、厦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怎么申报?

根据厦农规〔2022〕3号文件内容,厦门市市级示范社的合作社具体申报与评定程序如下:

(一)自愿申报。符合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所在镇(街)提出书面申请。

(二)镇级初审。镇(街)对照标准进行实地查看和材料审核,符合标准的推荐上报区农业农村部门。

(三)区级推荐。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择优推荐,并正式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市级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拟认定名单。

(五)公开公示。市农业农村局将拟认定名单在厦门三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认定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厦门市“市级示范社”,由市农业农村局行文公布,统一授牌。

厦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摄图网

二、哪些情况会取消参评资格?

根据厦农规〔2022〕3号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对已取得市级示范社资格的,予以摘牌。

(一)在申报和日常管理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舞弊行为的。

(二)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存在违法行为并被有关部门出具书面处理意见的。

(四)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生产经营出现重大问题的。

(五)拒绝接受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的,或不按要求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

小编提示:被摘牌的合作社,三年内不得重新参评,不安排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补助项目。三年后若重新参评获得称号的,不重复安排奖励资金。

2022厦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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