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江南区农村产权交易主体是谁?附9大交易品种介绍!
2022-03-29 13:38:2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26
拥有农村产权的主体,可以进入当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那么,南宁江南区农村产权交易主体是谁?交易品种包括哪些?大家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南宁江南区农村产权交易主体是谁?
根据2020年5月29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南宁市江南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江府办〔2020〕36号),南宁江南区农村产权交易主体主要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和其他投资者。其中:
1、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出让方必须是农村产权权利人,或者受农村产权权利人委托的受托人。
2、除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户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之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受让方原则上没有资格限制(对外资企业和境外投资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二、南宁江南区农村产权交易品种包括哪些?
1、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交易。
2、林权:指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可以采取出租、转让、入股、作价出资或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3、“四荒”使用权:指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其中,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交易。
4、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指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可以采取承包、租赁、出让、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5、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指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可以采取转让、租赁、拍卖等方式流转交易。
6、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指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可以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抵押、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7、农业水权:指包括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8、农业类知识产权:指涉农版权,新品种、新技术等;可以采取许可、转让、出租、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9、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其他有关品种。
总结:南宁江南区农村产权交易主体主要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和其他投资者;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9种。如有南宁江南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南宁江南区农村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