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农村产权交易遵循哪些原则?如何分级进场交易?
2022-03-25 10:02:2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30
为了进一步规范产权流转交易流程,高平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了《高平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那么高平市农村产权交易遵循哪些原则?农村产权如何分级进场交易?让农交网小编来为您解答吧!
一、高平市农村产权交易遵循哪些原则?
高平市农村产权交易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并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法、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
(二)坚持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利用农村资源;
(三)坚持民主决策,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村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合法权益;
(四)坚持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二、高平市农村产权如何分级进场交易?
(一)应进入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包括:
1.标的面积100亩(含)以上的单宗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经营权的交易;
2.标的总额50万元(含)以上的单宗农村集体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的交易;
3.农业类知识产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的交易;
4.标的总额100万元以上的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
5.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应进入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其他农村产权交易。
(二)应进入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的包括:
1.标的面积100亩以下的单宗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经营权的交易;
2.标的总额50万元以下的单宗农村集体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的交易;
3.标的总额100万元以下的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
4.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应进入镇(乡)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所的其他农村产权交易。
无论涉及项目资金多少,凡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荒山、荒地、坑塘水面、滩涂、房屋、商铺、村办企业、大宗设备等资产资源进行经营性承包、租赁以及对村集体固定资产进行出售、变卖处置等产权交易,必须按以上规定进入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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