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埗镇小额资产交易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需要提交什么资料进行审查?
2022-02-28 10:24:1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37
按照高埗镇相关规定,一般是对于小额集体资产,可简化交易程序。很多人对于小额资产交易的范围不知如何认定。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小额资产交易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一、高埗镇小额资产交易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高埗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细则》可知,小额资产交易的适用范围如下:
1、原合同最后一个月单宗月租金2000元以下,且出租期限为3年以内的商铺、简易房、出租房、市场摊位、果树等;
2、面积2亩以内的非建设用地使用权,且出租期限为3年以内;
3、通讯基站、充电桩或变电站等小型公共设施场地出租;
4、1年内易手出租超过3次或租期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摊位;
5、原价值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所有权转让;
6、因受纳入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范围影响处于空档期的需短期出租(不超过1年)的土地、厂房等集体资产。
7、严禁将超出上述标准的集体资产化整为零、分拆交易。除第3项至第5项规定情况外,首次通过平台交易的集体资产不得采用小额资产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8、第3项业务出租前,其出租内容需征得相关职能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提出交易立项申请。同一个交易项目,采用小额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次数不能连续超过三次。
二、高埗镇小额资产交易需要提交什么资料进行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资产交易事项,集体经济组织应提交如下资料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进行审查:
1、按民主表决权限进行表决的情况记录表;
2、拟签订的合同和原合同;
3、资产价值证明(转让固定资产时提供);
4、交易项目申请批复(通讯基站、充电桩或变电站等小型公共设施场地出租时提供)。
5、经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集体经济组织可与特定意向人签订交易合同。当地对集体资产有分类指导价或评估价规定的,小额资产交易价格应从其规定。
6、小额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集体经济组织应将交易结果在市级集体资产交易网站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