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埗镇农村集体资产如何与特定意向人磋商达成交易?附磋商交易的程序和要求!
2022-02-28 10:21:3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69
一般到达一些特定的条件和情形,农村集体资产才是可以与特定意向人磋商达成交易。对于这种要求其不同的地区的规定也是会有所差异的。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高埗镇农村集体资产如何与特定意向人磋商达成交易?
一、高埗镇农村集体资产如何与特定意向人磋商达成交易?
高埗镇集体资产交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由集体经济组织直接与特定意向人磋商达成交易:
1、符合各级政府产业规划导向政策或连片开发的项目;
2、特定意向人属于市、镇划定的重点企业;
3、集体经济组织与各级政府或其代表机构(含市属、镇属企业)的交易项目,本村范围内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间的交易项目;
4、涉及公共利益或民生的项目;
5、租用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进行经营的企业需要配套的专用设施,或企业利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扩大生产规模;
6、集体非货币资产置换或利用集体资产折价入股;
7、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可按磋商交易方式确定合作方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8、其他确需采用磋商交易方式的特殊项目。
二、高埗镇农村集体资产磋商交易的程序和要求
1、由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与特定意向人进行磋商,初步达成交易方案。
2、由集体经济组织向镇人民政府提交磋商交易申请(含磋商交易方案和交易合同草案),经审查同意且依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3、由集体经济组织将审查同意并表决通过后的交易申请联同按规定需提交的其他交易材料一并提交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办理交易事项。
4、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可按磋商交易方式确定合作方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交易方案(包括磋商交易方案、交易合同草案、投入收益评估报告、拆迁安置方案等)应由集体经济组织依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后,提交镇人民政府审批并征求市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司法、轨道交通等部门意见后实施。
5、集体经济组织缺乏相应法律审查人员的,应将交易方案委托法律顾问或法律服务机构审查。
6、镇人民政府向市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时,除出具相应函件说明有关情况外,应附带提交交易方案、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表决资料、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审查意见、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纪要、用地红线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图、权属地类调查情况表等材料。
7、集体资源、资产原值200万元以上的大额集体资产置换或作价投资须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对资源、资产价值进行评估。
8、磋商交易合同签订后,集体经济组织应将交易结果在市级集体资产交易网站公开发布。
当地对集体资产有分类指导价或评估价规定的,磋商交易租金单价应从其规定。对于标的额较大或影响重大的磋商交易项目,可对交易合同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