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农村集体资产村级交易应该如何规范开展?存在哪些情形禁止交易?
2022-02-28 10:03:0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21
农村集体资产由村、社自行交易的村级交易在之前的规范程度是不高的,以致于导致有些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存在无效的情况。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广州市增城区农村集体资产村级交易应该如何规范开展?
一、广州市增城区农村集体资产村级交易,应该如何规范开展?
农村集体资产由村、社自行交易的,农村集体须提交《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立项申请表》、经民主议事程序表决通过的交易方案以及相关的会议记录,报镇(街)交易服务平台审批后方可进行交易。
1、向社会公开发包的资产交易项目须提交《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立项申请表》,由镇(街)交易服务平台协助发布信息。在信息发布到期后,依照相关规定自行组织交易,并把交易情况及时报告镇(街)交易服务平台。
2、交易完成后,农村集体和竞得人现场书面确认交易结果,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报镇(街)资产交易服务平台审核确认后,将交易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上、标的物所在地等处所公示。
3、凡经镇(街)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信息的,交易结果要在“广州市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等信息网站及媒体上公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村社组织竞得人到指定的场所签订合同。
4、村社将合同、会议记录(民主表决书)等相关交易资料上交镇(街)交易服务平台存档备案,同时会凭会议记录(民主表决书)、合同和成交确认材料等到镇街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入账。
二、广州市增城区农村集体资产存在哪些情形禁止交易?
广州市增城区农村集体资产存在以下情况将禁止交易:
1、处置权限有争议的;
2、已实施司法、行政等强制措施的;
3、农村集体提交资料不齐全或存在信息虚假的;
4、未经本农村集体民主决策程序表决通过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禁止交易的依法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其他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