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农村资产交易所公布的交易公告有哪些内容?什么情况下可延期交易、中止交易?
2022-02-28 09:45:5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69
在佛山市高明区进行农村集体资产时,一般都是会需要发布交易公告。不少公民对其交易公告的内容不是那么了解。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佛山市高明区农村资产交易所公布的交易公告有哪些内容?
一、佛山市高明区在公开栏上发布的交易公告有哪些内容?
佛山市高明区交易中心应当在各镇政府(街道办)、区、市有关网站上发布交易公告,农村集体也要在本村(居)公开栏上发布交易公告。交易公告的公示期从发布之日起到交易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一般其按规定交易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2、交易底价。
3、竞投人资格条件。
4、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5、交易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6、交易时间、地点、方式。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若是出现农村集体需撤销交易申请或者变更公告内容的,一般是须在交易日的3天前向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撤销、变更公告。撤销交易申请或者变更公告内容后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竞投意向人应当按交易公告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交报名资料,交纳保证金,并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交易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竞投意向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并告知审核结果。
二、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什么情况下延期交易、中止交易?
1、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交易的。
2、第三方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且确有证据或合法理由的。
3、竞投人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嫌疑,且需调查确认的。
4、其他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