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哪些情形可以不采取公开竞投方式?附成交规则解析!
2022-02-28 09:40:5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16
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应当采取公开竞投方式进行,但并不所有的交易情形都是都需要公开的。一般想要不采取公开竞投方式进行交易的话,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佛山市高明区哪些情形可以不采取公开竞投方式?
一、佛山市高明区哪些情形可以不采取公开竞投方式?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可知,一般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以不采取公开竞投方式:
1、发展幼儿园、养老院等公益事业项目。
2、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外的集体资产折价入股、合资、合作的项目。
3、经连续两次采用公开竞投方式交易若是都因无人报名而未能成功交易的项目(人为故意抬高招标门槛的除外)。
4、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适用公开竞投方式交易的其他项目。
不采取公开竞投方式的,由农村集体提出申请,经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或户代表民主表决通过,可以采取公开协商交易等其他公开交易方式进行。不采取公开竞投方式的适用范围由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制定。
不采取公开竞投方式进行的交易,其交易信息必须向本农村集体成员公布并全面录入资产交易管理系统。
二、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公开竞投成交规则有哪些?
1、只有1个竞投人的,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
2、有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
3、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依法、依约定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优先竞得。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优先权的,法定优先权在先;不能确定优先权次序的,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4、若全体竞投人均不到场或到场均不应价的,可采用摇珠或抽签方式在全体竞投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起竞价)成交。
5、若无人报名或无符合竞价资格的竞价意向人,另行组织交易。
佛山市高明区有四种情形是可以不采取公开竞投方式来进行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的。若是大家对其有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参考下本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