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的方法有哪些?附交易中心主要职责介绍!
2022-02-28 09:36:3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05
农村集体资产若是要进行流转是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流转方式的,若是不按照规定进行流转会被判定为流转无效的。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的方法有哪些?
一、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的方法有哪些?
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可采取承(发)包、出租、转让、入股、合资、合作、拍卖等方式流转交易进行流转。一般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其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这六种类型:
1、一般是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如水域、滩涂、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的承包经营权,一般其都是通过出租、转让、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2、承包到户、非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一般这里有包括水域、滩涂、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的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规模超过10亩以上的(以上含本数),农户可委托交易服务机构组织交易。
3、农村集体所有或使用的依法可交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一般是需要通过出租、转让、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其中,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或村庄、集镇规划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按规定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为留用地的,其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等流转交易事项,一般是必须按照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集体留用地开发利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农村集体除土地之外的农村集体经营房屋、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等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一般是需要采取承(发)包、出租、转让、入股、合资、合作、拍卖等方式流转交易。
6、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的方式、期限和流转交易后的开发利用,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交易完成后,涉及不动产登记或权属变更登记的,并且按相关规定凭有关证明文件到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二、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主要职责有哪些?
交易中心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的服务机构,是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非营利性机构,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提供服务,业务上接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提供集体资产管理交易过程的相关服务。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其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1、提供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场所及设施设备。
2、提供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和咨询服务。
3、审核交易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包括审核资产交易事项是否经审核通过、交易方案是否经民主表决通过等。
4、依照本办法组织资产交易活动。
5、建立和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资料档案。
6、协助管理和维护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系统。
7、协助组织农村承包合同签订和合同备案。
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可采取承(发)包、出租、转让、入股、合资、合作、拍卖等方式流转交易进行流转。希望本文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