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可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种类有哪些?哪些种类禁止流转交易?
2022-02-25 19:16:3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24
农村集体资产可交易种类的规定会因其政策出台的地点不一样,而有所区别的。那么,佛山市禅城区可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种类有哪些呢?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吧!
一、佛山市禅城区了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种类有哪些?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可知,佛山市禅城区交易品种包括但其实是不限于以下类型:
1、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包括水域、滩涂、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的承包经营权,通过出租、转让、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承包到户、非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包括水域、滩涂、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的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农村集体所有或使用的依法可交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通过出租、转让、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交易。
其中,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或村庄、集镇规划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等,按照国家、省、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政策进行交易。
3、农村集体除土地之外的农村集体经营房屋、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等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采取承(发)包、出租、转让、入股、合资、合作、拍卖等方式流转交易。
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的方式、期限和流转交易后的开发利用,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交易完成后,涉及不动产登记或权属变更登记的,按相关规定凭有关证明文件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佛山市禅城区哪些农村集体资产禁止流转交易?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可知,下列农村集体资产禁止流转交易:
1、已被司法、行政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的;
2、已设立抵(质)押权,未经抵(质)押权人同意的;
3、产权关系不清、处置权限有争议的;
4、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