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颍上县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安置人口认定标准?附房屋安置方式
2022-01-27 01:22:4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843
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颍上县在2021年8月24日公布了城区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办法。那2022年颍上县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安置人口认定标准是怎样的?颍上县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安置方式具体有哪些?
一、2022年颍上县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安置人口认定标准
根据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颍上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颍政〔2021〕46号)文件的规定,2022年颍上县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安置人口认定标准为:
1、房屋征收安置对象以被征收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基本认定标准。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
(1)户口薄上登记的实际居住的家庭人口;
(2)原户籍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村(居)委会的现役军人(现役军官除外)、在校学生、正在服刑人员;
(3)新生婴儿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凭相关出生证明,给予认定;
(4)因婚姻户口未迁入本地,但已实际在当地居住的,凭结婚证和村(社区)证明给予认定;
(5)出嫁女户口未迁出或离婚后户口回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凭公安、镇、村(社区)证明予以认定,但不得重复安置:
①长期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
②依法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收益分配权,并且以土地收益为基本生活保障;
③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④未在嫁入地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6)在孕胎儿,凭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给予认定;
(7)其他应予认定的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
(1)挂户人口;
(2)征迁前死亡人口;
(3)已纳入国家行政、事业、国有企业编制的人口;
(4)因集体土地征收已享受安置政策的人员;
(5)其他不予认定的情形。
二、2022年颍上县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安置方式
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安置方式分为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
1、产权调换
被征收房屋的有效面积,按照下列方式进行产权调换:
(1)被征收房屋面积人均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人均45平方米给予安置,先按实际征收面积1:1给予调换,不找差价;不足45平方米的部分按砖混一等房屋重置价购买。
(2)被征收房屋面积人均超过45平方米的,45平方米以内部分按照1:1给予产权调换,按照房屋结构标准从高向低抵扣,不找差价;超出45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房屋重置价给予补偿。
(3)被征收人按照安置面积就近选择户型,每户实际安置面积因户型等原因超过应安置面积的,超出部分按照拟安置区安置房综合成本价(含土地价值、建安成本、水电路绿化配套等费用)购买。
(4)对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2016年1月1日前,凭卫健部门证明)家庭实行奖励,每户可以增购30平方米的安置房屋,增购价为砖混一等房屋重置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前,已婚夫妇无子女且未孕的,参照执行。
(5)选房办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按时搬迁完毕的,由征收人按房屋腾空交付的先后顺序填发验收序号。安置时被征收人凭验收序号在指定安置区内选房,并办理产权调换手续。
(6)被征收人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搬迁补助费按有效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计算发放(按照搬迁和回迁分别计算一次,合计两次)。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应安置人口每人每月200元计算,临时安置补助时间自房屋腾空验收合格证填发之日起至交房之日止;超过三十个月未交房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原补助标准的2倍支付,支付时间从逾期之日起至交房之日止。
2、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拟安置区安置房综合成本价减去钢混二等房屋重置价)乘以45平方米/人予以补偿。本户被被征收房屋的有效面积,仍按照重置价给予补偿。
货币补偿的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与产权调换相应标准一致。搬迁补助费只计算搬出费用,不计算回迁费用;临时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支付十个月。
除了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外,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搬迁并通过验收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有效面积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不超过60元/㎡。以上就是“2022年颍上县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安置人口认定标准”以及“2022年颍上县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安置方式”的全部内容,仅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