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音郭楞州若羌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2022-01-12 17:38:10来源: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161
2019年8月9日,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统筹解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全面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和使用,出台了《若羌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若政办规〔2019〕1号)。大家如果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农村产权交易、若羌县农村产权交易的相关问题感兴趣的话,不妨点击咨询详情。
若羌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统筹解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全面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和使用,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新建保〔2016〕13号)及《关于组建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公租房房源情况
公共租赁住房,指政府投资或企业和其他机构在政策支持下投资建设,限定户型、面积,按政府定价出租的政策性住房。
(一)全县公租房790套(含廉租住房)。
(二)新城社区7号楼33套房屋、13号楼47套房屋以及12号楼1套、31号楼14套、8号楼2套,共计97套。
(三)后勤服务中心管理的2号小区1号、31号、32号楼(仅干部职工可申请)。
(四)后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及应纳入公租房管理范围的其他住房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本县非城镇户籍低保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县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的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精准扶贫对象住房困难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流程及租金标准
(一)城镇居民(含公益性岗位人员)
按照《若羌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办法》执行。具体程序如下:
1.城镇居民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若羌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若羌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审批表》(各一式三份)。
2.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审核后,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符合条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县民政局进行复审。
3.经县民政局复审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住建局保障办(房地产管理所),以下简称县保障办。
4.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与乡镇、工作单位审核后,直接报县保障办进行备案。
5.县保障办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住房面积、享受低保、残疾及有无重大疾病等资料进行复审,复审无异议后,按照年龄大小及身体状况,对现有房源进行分配,将分配结果及时通知县民政局进行公示并对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住房档案。
申请材料:
1.申请家庭如实填报申请表,并提交到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会)审查。
2.申请家庭在填写申请表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①申请家庭户口簿;②申请家庭户口簿中载定的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家庭成员应提交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中应附2寸个人近照并加盖公章);③低保证明或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④申请家庭房屋所有权证或居委会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住房系租赁方式取得的,应提交出租人房屋所有权证和租赁协议);⑤婚姻证明(离婚家庭应出具离婚证明,丧偶家庭应出具死亡证明)。
审核材料:
1.申请材料由所居住社区(村委会)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经办人及社区(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2.各乡镇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3.县民政局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4.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租金标准:
1.低保人群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1.2元;
2.低保收入线至年收入7506元人群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1.65元;
3.年收入7506元至30000元人群租金标准老城区每月每平方3.5元,新区每月每平方2元;
4.其它人群租金标准老城区每月每平方7元,新区每月每平方4元。
缴纳押金标准:5000元/户。
(二)精准扶贫对象
按照《关于印发
1.由贫困户户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若羌县精准扶贫民生改善对象申请表》,明确拟享受政策项目内容。
2.由村(社区)“访惠聚”工作组、包联干部、村(社区)共同核实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审查是否符合《若羌县民生改善精准扶贫专项方案》规定的政策条件,联合签署书面评估意见并盖章。
3.由该贫困对象所在村(社区)向乡镇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全村(社区)的贫困对象汇总表和申请表进行审批,乡镇对照《若羌县民生改善精准扶贫专项方案》政策进行详细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乡镇按村(社区)分别汇总符合条件的精准扶贫对象名单和申请表,报县住建局、精准扶贫办审核。县住建局、精准扶贫办联合复查,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审核通过的,由县保障办按照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制度办理租房手续。
申请材料:各乡镇符合若羌县民生改善精准扶贫政策条件的贫困人员,需先填写《若羌县民生改善精准扶贫对象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家庭详细情况说明,以及村(社区)对该户家庭情况的书面证明。
2.家庭人员有重病、重度残疾(1、2级残疾)、6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的人员,还需提供重病医疗诊断书、残疾证、低保证。
3.符合民生改善精准扶贫条件的无宅基地人员还需提供村(社区)出具的在该村(社区)无宅基地的书面证明(原有宅基地已转让的人员除外)。
4.有劳动能力、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扶贫对象还需提供所属乡镇、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出具的失业证明。
5.符合若羌县民生改善精准扶贫条件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常住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由常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两张1寸近照照片、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两份,属于夫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租金标准:
1.重病、重度残疾(1、2级残疾)、60岁以上老人等享受低保政策的低收入人群按照城镇居民标准免房租。
2.有劳动能力、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低收入人群按照城镇居民标准减半征收房租。
缴纳押金标准:纳入精准扶贫对象的人群2000元/户。
(三)外来务工人员
按照外来务工人员租赁公租房简化程序进行办理。以新城社区安置为主,外来务工人员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暂住证复印件或城西新区警务室核查证明资料后,即可办理入住手续。
租金标准:老城区每月每平方7元,新区每月每平方4元。
缴纳押金标准:2000元/户。
(四)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事业岗职工)
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申请单位职工按要求填写《若羌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若羌县外来无房干部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系财政供养人员(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单位职工填报后,由用人单位、财政或团委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非财政供养单位人员参照执行。
申请材料:
1.《若羌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若羌县外来无房干部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审批表》。
2.申请家庭所有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3.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的录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