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公租房、廉租房最新申请条件!申请时要提交什么材料?
2021-12-31 22:50:3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481
公租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或者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有社会主体投资建设,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标准,面向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是指政府向具有常住城镇户口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那南召县公租房、廉租房最新申请条件有哪些?申请时要提交安歇材料呢?
一、南召县公租房、廉租房最新申请条件
根据《南召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召政办〔2021〕18号)文件的规定,申请南召县公租房、廉租房的条件如下:
1、公租房
申请公租房的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县城镇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3)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5)县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
(1)在本县城区稳定就业并居住半年以上或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有一定支付能力;
(2)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3)在本县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或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
(4)县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国家、省部级劳模、国家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
(5)县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廉租房
申请廉租房的低收入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县城镇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县政府规定的城镇居民低收入标准;
(3)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4)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不在本县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或房改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
(5)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6)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县城具有稳定职业、居住一年以上,房源充足时,也可申请,但需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出具交回的农村宅基地证明;
(7)县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或申请廉租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均可申请公租房,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可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南召县公租房、廉租房申请材料
1、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3、家庭成员收入的证明材料;
4、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5、外来务工人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就业状况证明;
6、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向群众提供公租房和廉租房,能够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完善本地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市困难群体住房问题,以上就是农交网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南召县公租房、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材料”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