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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高昌区创新农产品营销方式助力特色农产品促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2021-12-30 10:11:28来源:高昌区人民政府阅读量:3413

为提高高昌区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致富增收,高昌区印发了《高昌区创新农产品营销方式助力特色农产品促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全文如下。大家如果对吐鲁番市农村产权交易高昌区农村产权交易的相关问题感兴趣的话,不妨点击咨询详情。

高昌区创新农产品营销方式助力特色农产品促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官网截图

高昌区创新农产品营销方式助力特色农产品促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快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提升社会帮扶的成效,创新‘互联网+’社会扶贫营销方式,大力实施‘互联网+’,以农产品营销助推产业扶贫”各项措施要求,组织各乡(镇)、区直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创新农产品营销方式,依托各类平台,推动产销对接,提高我区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致富增收,结合《吐鲁番市创新农产品营销方式助力特色农产品促销工作方案》,特制定我区任务分解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真落实自治区扶贫办关于产业扶贫的工作要求,巩固我区农产品市场开拓成果,深入推进“互联网+”社会扶贫农产品市场营销模式,提升农产品市场开拓层次和水平,实现我区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与内地发达省市市场的有效衔接,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通过特色农产品销售提高贫困群众收入,确保“通过发展产业扶持一批”取得扎实成效,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创新营销方式,通过开展以“互联网+”社会扶贫电子商务平台为主的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介销售高昌区特别是贫困村以葡萄、哈密瓜、杏、大芸、干果、馕等为主的特色农产品,建立健全“网上有专馆、市场有专区、商超有专柜、定期有专会、采购有基地”的农产品营销渠道体系,宣传优质、绿色、安全的农产品,提高我区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进一步扩大高昌区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与疆内外采购商的交流合作,助推脱贫攻坚。到2020年,实现农村电商公共服务、物流配套和电商扶贫服务网点三个全覆盖,形成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仓储物流配送、农产品品牌创建和网络营销、电商人才培育等保障体系。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抓落实,乡(镇)、村(社区)抓落地。

(二)坚持以“互联网+”社会扶贫营销模式为导向,以增收为基础。

(三)坚持培育“龙头”,健全利益联结机制。

(四)坚持宣传优先,提高农产品品质。

四、工作措施

(一)创新“互联网+”社会扶贫农产品营销方式,建立多渠道农产品促销网络

1.充分发挥“互联网+”社会扶贫的优势,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新疆特色扶贫馆”

——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中国社会扶贫网作为社会扶贫的重要阵地,已成为社会扶贫的新平台、社会动员的新抓手、社情民意的新窗口、脱贫攻坚的新品牌。积极支持和鼓励我区有实力的企业、乡(镇)在《中国社会扶贫网》的“新疆特色扶贫馆”上销售特色农产品。充分依托自治区扶贫办授权政府背书《中国社会扶贫网》“新疆特色扶贫馆”经销商——新疆果业大唐丝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企业网上成熟销售模式和较好业绩的优势,对接高昌区商品销售、物流配送、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事宜,助力贫困村贫困人口增收致富。

责任单位:区商经委、各乡(镇)

——深入推进“互联网+”社会扶贫营销模式。通过“互联网+”社会扶贫搭建贫困村脱贫致富的网络桥梁,让我区贫困群众搭上互联网快车,共享“互联网+”社会扶贫的资源和成果。加快发展以电商为重点的农产品营销新业态,推动农产品营销线上线下同步发展。依托以“电商扶贫”为主题的京东“好物·只为疆来”、环球捕手“中国田·新疆甜”和淘抢购&农村淘宝“寻美味·扶农人”新疆农产品网络推介会活动,积极推广我区特色农产品,传播高昌区优质农产品品牌,助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借鉴新疆吐鲁番火洲果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金润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吐火罗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企业线上线下销售的成功经验,在京东、淘宝设立“特色扶贫馆”、网上商铺、微信公众账号等。

责任单位:区商经委、工商联,各乡(镇)

——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建设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区、乡、村三级服务网点,整合小超市、农家店、邮站、肉菜直销店等资源,打造集产品网上代售、快递代理、线上代购等功能于一体的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责任单位:区商经委、供销社,各乡(镇)

2.依托新疆特色农产品国内销售网,有效促进农产品的销售

——依托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士林置业精准扶贫工程“(盘锦)贫困地区农产品博览会”设立的新疆特色农产品专区,依托新疆果业集团、吐鲁番火洲果业、新疆金润枣业、皇家瓜园等企业在北京、上海、广州、长春、成都、武汉等中心城市销售平台,建立贫困村特色农产品稳定销售渠道。

责任单位:区商经委、工商联,各乡(镇)

——依托果业扶贫联盟深圳百果园水果连锁店及中国社区扶贫联盟店开设的新疆专柜,以及新疆果业集团在广州、武汉等城市新建果蔬社区体验店和石化易捷便利店的成果,积极带动我区特色农产品稳定走向内地市场,扩大我区农产品在内地市场份额。

责任单位:区商经委、扶贫办

——依托北上广、疆品入湘及全国14家水果批发市场开设的新疆果品销售专区,以及北京新发地、广州、上海、长沙和深圳已建成的新疆农产品销售专区,利用批发市场货物集中、交易规模大的优势,不断提高我区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积极推进由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牵头将我区贫困村的特色产品直供直销中央、国家机关食堂消费扶贫工作。

责任单位:区商经委、发改委、扶贫办

——发挥对口援疆机制作用,在湖南省大力推广“十城百店”营销模式,建设一批高昌区农产品仓储配送中心,巩固和拓展物流、配送渠道,推动特色农产品促销工作。以产业援疆、市场援疆为抓手,积极开展“湘吐一家亲,共祝盛世年,高昌区-湖南年货节”等活动,促销我区贫困村特色农产品,助推农业增效,贫困户脱贫致富。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商经委

——力争在乌鲁木齐北园春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鸿国际、九鼎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等疆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销售网点和特色专营店。

责任单位:区商经委、发改委、供销社,各乡(镇)

3.多形式开展贫困村特色农产品专题推介

——依托全国果业扶贫大会暨贫困地区果品产销对接会展示、推介活动,进一步扩大我区农产品经营企业与疆内外采购商的交流合作,拓宽贫困村葡萄干、馕等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重点落实好签订协议的后续跟踪,确保协议订单落地,提高履约率,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责任单位:区商经委

——以湖南、深圳、广州等重点城市为主要目标市场,参加各种形式的特色农产品展销会、交易会,集中宣传我区特色农产品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品牌影响力。

责任单位:区商经委、供销社

——依托各地各类综合展会和我区“丝绸之路吐鲁番葡萄节”等平台,设置高昌区特色扶贫农产品专区专柜和消费扶贫专区,开展贫困村特色农产品促销活动,助力脱贫攻坚。

责任单位:区旅游局、招商局、商经委,各乡(镇)

——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走出去”,利用援疆机制在湖南省广泛开展产销街接和产品推介。通过“走出去”宣传对接、“请进来”观摩考察,推动高昌区特色农产品顺畅销售、高昌区特色农产品品牌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商经委、农经局,各乡(镇)

——加快推进乡(镇)供销超市建设,进一步提升供销超市为农服务能力,逐步构建规模化、综合性、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推进供销超市由流通服务向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实现“工业品下行、农副产品上行”,打通农产品流通“最后一公里”,切实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吸纳更多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各乡(镇)

4.扶龙头建基地,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基地”模式

——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抓手,认定一批扶贫龙头企业,立足吐鲁番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产品优势,充分发挥火洲果业、皇家瓜园等自治区级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区商经委、工商联、乡企局、农业局

——以特色农产品为依托,加大农产品基地建设力度,采取以奖代补、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方式,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农民土地,建设规模化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吸纳贫困户务工,增加收入。

责任单位:区委农办、商经委、乡企局、农业局,各乡(镇)

——积极发展订单农业,支持引导贫困群众科学种植、规范种植,努力在贫困村形成一批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林业局、科技局、农技中心,各乡(镇)

(二)强化品牌意识,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让中国社会扶贫网品牌概念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的能量,借助平台搭建的桥梁积极参与电商扶贫联动性活动,做有深度的宣传推广,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我区精准扶贫,提高我区特色农产品的社会认知度与社会接受度,合力提升电商扶贫的影响力,推进电商扶贫平台活跃度。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商经委

——充分利用各类农产品展销会、洽谈会加强宣传,努力把传统的宣传方式和现代的宣传方式相结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海报、地铁灯箱、机场灯箱、微博、微信等全方位立体传播,加大葡萄、哈密瓜、杏、大芸、干果、馕等一系列高昌区特色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力度,集中宣传吐鲁番农产品的优良品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责任单位:区宣传部、商经委、文广局

——加强地理标志、新疆著名商标和高昌区著名商标的品牌创建。坚决打击仿冒高昌区农产品品牌的行为,倡导诚信经营,进一步维护吐鲁番农产品品牌声誉。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组织领导

农产品促销是贫困人口增收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增强“我要脱贫、我能脱贫”的信心。坚持吐鲁番市协调组织、高昌区具体抓落实、乡村抓落地,成立高昌区贫困村农产品促销推进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阿不力米提·卡德尔 区政协党组副书记、主席

副组长:蒋谦 区委副书记

杨东 区政府副区长

林茂 区商经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成员:刘新军 区政府办公室(扶贫办)主任

高献明 区发改委党委副书记、主任、援吐办主任

刘新兵 区农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张新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谢 峰 区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朱法林 区供销社党组书记

焦赞英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静 区文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 平 亚尔镇党委书记

李 刚 七泉湖镇党委书记

赵怀光 葡萄镇党委书记

聂昭宇 艾丁湖镇党委书记

于贵成 恰特喀勒乡党委书记

彭力胜 金乡党委书记

刘 杰 二堡乡党委书记

管大伟 三堡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负责组织协调与吐鲁番市扶贫办有关工作沟通,落实贫困村农产品产销对接事宜。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把拓宽我区农产品营销渠道,探索和创新“互联网+”社会扶贫新模式,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列入产业扶贫重要内容,抓紧抓好,积极做好贫困村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制定优惠政策,安排扶持资金支持贫困村农产品促销活动,带动贫困群众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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