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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农村公路管护路长制实施方案

2021-12-27 15:24:49来源:德钦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243

2021年8月16日,德钦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发挥交通基础支撑作用,切实加强本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印发了《德钦县农村公路管护路长制实施方案》(德政办发〔2021〕103号),具体内容见下文。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的农村产权交易内容,欢迎点击红字查看。

德钦县农村公路管护路长制实施方案-官网截图

德钦县农村公路管护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县、乡(镇)、村三级主要领导对农村公路属地管理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发挥交通基础支撑作用,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公路建设发展迅速,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目前,我县6乡2镇,49个村委会,475个村民小组,全县农村公路通车里程2347.986公里,列养农村公路里程1684.547公里(截止2020年底),其中省道188.264公里、县道401.625公里、乡道454.295公里、村道629.576公里。鉴于我县农村公路存在着基础不牢固、区域发展不平衡、养护任务重且资金不足、重建设轻养护、危桥险段多、超限车辆多、安全设施少、运输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切实搞好养护管理工作,提高路网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迫在眉睫。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加大公路管养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力度,着力提升城乡环境面貌,完善公路管养工作机制,推进公路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推动我县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上新台阶。通过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推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原则。建立健全以政府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路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农村公路县道管养负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对辖区内农村公路乡、村道管养负主体责任,同时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县道管养负协调、保障、服务责任;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力量,调动群众、发动群众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发挥群众主人翁地位,提升爱路护路热情。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的原则。立足不同地区不同公路实际,实行一路一档、一路一策,解决好公路管养的突出问题。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全面提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打造“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管养公路,进一步健全公路管养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爱路护路意识。

(三)实施范围

全县农村公路全面推行路长制。农村公路由县、乡镇、村(社区)纳入各级路长管理。

(四)主要目标

各级路长负责监督督导辖区内农村公路管护的各项工作,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1.制定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通过“法约结合”的方式,促进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和保护。

2.路域环境整治到位。保持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无乱搭乱建、乱采乱挖;制止公路边摆摊设点、以路为县现象。

3.沿线保洁到位。保持路面及沿路两侧干净整洁,公路沿线无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4.绿化、美化管护到位。积极组织各部门、发动社会各界开展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工作,查漏补缺,实现沿线宜林地段绿化逐步全覆盖,并逐步形成层次分明、色彩协调的绿化带。

5.路面、路肩管护到位。保持路面损坏及时修复;路肩平整、边坡稳定、边沟排水畅通;交通标志、防护设施完好。

6.提供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让广大群众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公路管养

1.干净。根据线路长度聘请专职护路员,从事公路养护、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拋洒物;清除路基、边坡的非植物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

2.整洁。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公路管养职能部门处置。

3.安全。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涵上下方)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新建房(距离公路用地外缘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标准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在路面、桥面随意停车;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按照“消除存量、不添增量、动态排查”的方针,大力整治公路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公路安全设施,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

4.有序。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制止公路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

5.美观。所有村道与县道、乡道干线公路接线处需硬化;加强农村公路两旁绿化、美观,适时对行道树、彩叶灌木球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修剪不少于1次,确保生长良好(不能遮挡路边道路交通标志)。

(二)强化资金保障

1.按照国家规定和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实际需要,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必要的公共财政预算,保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需要,并随农村公路里程和地方财力增长逐步增加。按照《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要求,德钦县属三类县配套不低于省补养护资金的30%;各乡镇应按相应比例配套养护资金。

2.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构建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管理体制与机制。全面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完善养护管理资金财政预算保障机制,落实县、乡镇、村(社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构和人员。

四、全面建立路长制体系

(一)成立路长制领导小组

成立以县、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各级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路长制领导小组。县级路长制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交通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林草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应急局、德钦生态环境分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运政所、路政大队等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主要领导为成员、1名干部为联络员。县路长制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局局长兼任,副主任分别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8个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二)全面建立三级路长制

全县农村公路实行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路长制。县人民政府设立总路长、副总路长,分别由县长、分管交通副县长担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社区)分级设立路长,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及村(社区)主任担任。全县农村公路分级分段设立路长公示牌,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责任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对辖区内乡、村道管养负主体责任,对县道管养负协调、保障、服务责任。实现“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和“路长制”公示牌全覆盖。

时间要求:请各乡镇于收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路长制”实施方案制定,并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路长制”公示牌设置,并将相关材料资料电子版上报德钦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联系人:龙阿强,电话:13988767979,邮箱:648558634@qq.com。

各级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负责资金筹措,组织、督促辖区内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落实,负责发动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三)实行分级负责制

1.路长制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行路长制的组织领导,推进路长制管理机构建设,审核路长制工作计划,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重大争议,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2.总路长、副总路长:负责领导本区域路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3.路长:各级路长是相应公路管理养护的直接负责人,要主动作为,建立工作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巡视,及时发现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组织专题研究,制定处置方案,落实一路一策,确保公路管养到位。

4.路长制办公室:负责路长制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落实总路长和路长确定的事项。

5.县级路长制成员单位职责。

(1)县公安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联合相关部门进行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公路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

(2)县财政局:确保县级配套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按要求及时到位;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3)县自然资源局:配合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用地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对已关闭矿山形成的高陡边坡、裸露山地进行恢复治理。

(4)县交通局: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加强公路的硬化美化,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水毁修复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及时修复处置公路水毁、病害,协调相关部门、乡镇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进行集中整治。

(5)县水务局: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6)县林草局:加强日常管理,严格公路两侧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进行植树造林,提高绿化质量,以达到美化环境和景观的要求;有计划的开展公路路域产权以外公路面山的绿化工作。

(7)县住建局: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规划管理,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流程。

(8)县发改局: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道路新扩改建的立项审批。

(9)德钦生态环境分局:加强路域工业污染源监管和整治。

(10)县应急局:负责对涉路安全管理履职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立路长制工作机制

建立路长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公路管养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相关情况。

(五)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1.巡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路长、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及时有效的处置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总路长、路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由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有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展开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发动

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

(二)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监管体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

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县级领导小组结合公路管养年度考核目标和奖罚措施,评选优秀路长和路域环境先进、良好、合格、不合格单位。

(四)建立信息发布平台

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告路长名单,并在道路显要位置设立每段农村公路起止点设置路长公示公告牌,明确路长责任人、管养里程、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一:德钦县农村公路路长名单

附件二:路长制公示牌设置图示

附件三:县、乡、村道路线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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