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2021-12-27 11:41:52来源:渝中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675
2020年10月16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渝中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渝中府发〔2020〕42号)。如有渝中区、北碚区、渝北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渝中区农村产权交易、北碚区农村产权交易、渝北区农村产权交易。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渝中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中府发〔2020〕42号
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渝中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一百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6日
渝中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致力打造“近者悦,远者来”美好城市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生态环境管控内容不突破、管理要求不降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分类施策。根据生态环境功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等方面,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坚持动态更新。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市、本区相关规划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环境质量改善新要求,定期评估调整和动态更新。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完成“十三五”规划减排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风险有效防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生态保护红线。全区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0.29?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25%。主要集中在大溪沟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环境质量底线。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嘉陵江大溪沟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大溪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区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3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0%以上。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率达到100 %。
——资源利用上线。全区用水总量不超过8900万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10%。
到2025年,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水环境质量稳定改善,辖区水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全区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5.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水平进一步提高。
到203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
二、分区管控
(四)环境管控单元划分
全区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无一般管控单元。4个管控单元均纳入了全市重点管控范围,实现落地上图。
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应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优先保护单元3个,分别为渝中区嘉陵江大溪沟水厂水源地、渝中区水土保持功能区、渝中区一般生态空间-水土保持,面积共0.29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1.25%。重点管控单元1个,面22.95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98.75%。
(五)分区管控要求
优先保护单元依法将大溪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纳入规划红线控制范围,依法审批有关建设项目。严格大溪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项目管理。严禁在大溪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规划、建设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严禁在大溪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规划、建设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其他重点管控单元优化空间布局,分别按照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六)实施与应用
执行全市总体管控要求,并细化落实全区及各具体单元管控要求,相应管控要求数据应上传至“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
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划应将落实到具体空间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资源利用等红线、底线和上线要求作为编制的基础。
产业发展应将“三线一单”提出的要求作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基础,具体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作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在具体单元落地的支撑。
监管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时,应将“三线一单”作为重要依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应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
(七)更新与调整
5年内因国家与地方发展战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调整,“三线一单”确需进行更新的,按程序报批。
四、保障措施
(八)组织保障
区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织全区“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单位职责职能做好“三线一单”实施工作,并积极参与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
(九)资金、技术保障
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切实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维护等。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渝中区环境管控单元图
2.渝中区总体管控要求表
3.渝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