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通告
2021-12-27 10:20:48来源:兰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091
2021年10月20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守耕地保护,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通告》,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大家是否想要了解当地更多的农村产权交易问题呢?欢迎大家点击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查看详情。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守耕地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依规审批。对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规定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准建设。符合审批条件的由乡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审批办理
二、严禁违法建设。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要求,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现一起依法依规查处一起,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三、从严追究责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县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任何乱占耕地建房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继续抢建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对拒绝纠正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国家公职人员,坚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畅通举报渠道。保障粮食安全,严守耕地红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监督。在此,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身边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0886-3212436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