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松阳县设施农业用地怎么分类?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材料及流程

2021-11-30 23:44:5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72

规范管理设施农业用地,能够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先要做好土地管理,第一步就要将土地类型摸透。那松阳县设施农业用地怎么分类?松阳县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备案要走哪些流程?

松阳县设施农业用地分类-摄图网

一、松阳县设施农业用地怎么分类

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松政办发〔2021〕19号),设施农业用地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配套设施用地两大类,具体可以细化为以下范围:

1、生产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主要包括: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等用地;畜禽、蚕、蜂和水产等规模化养殖场所(含养殖场内部通道、给排水设施、粪便污水处理)等用地;食用菌工厂化生产用地。

2、附属配套设施用地

附属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辅助配套设施用地。

(1)种植类附属配套设施用地。为种植生产配套的植物检验检疫监测、植物病虫害防治等用地;直接为农作物生产服务的农资和农机具存放场所,与农产品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用地;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者自产稻谷加工用地;农业生产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面积小于15平方米)等用地;生产经营户作物栽培中产生的秸秆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场所及环保设施等用地。

(2)养殖类附属配套设施用地。为养殖生产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物疫病防治、引种隔离、洗消转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生产资料存放、产品晾晒场地等用地;水产养殖水处理等用地。

3、关于其他设施农业用地类型的认定

对上述分类之外的其他设施农业用地,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农地农用和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进行论证认定,报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4、以下用地纳入建设用地管理

经营性粮食企业存储、加工场所,经营性农资、农机仓库和维修场所、屠宰和肉类、水产品加工场所用地,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旅游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各类农业园区中的餐饮、住宿、办公、会议、游乐、停车场以及经营性企业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按照建设用地报批和管理。

二、松阳县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材料及流程

1、备案申请材料及有关要求

(1)松阳县设施农业用地申报表;

(2)松阳县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协议(使用集体土地的,由设施农业用地主体或经营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使用国有农用地的,由设施农业用地主体或经营户与国有农用地使用权人签订用地协议);

(3)设施农业建设方案(附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平面布置图、建筑设计图);

(4)设施农业用地信息公示书;

(5)设施农业主体登记材料或身份证明;

(6)设施农业用地破坏耕地耕作层的,须提供土地复垦方案和复垦费用预存凭证;

(7)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须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合同;

(8)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须先行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相关手续。

2、备案流程

(1)设施农业用地主体或经营户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设施农业用地申请,并附拟用地范围示意图;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踏勘,并出具联合踏勘意见;

(3)设施农业用地主体或经营户制定设施农业建设方案;

(4)设施农业用地主体或经营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方案、土地使用条件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6)公示无异议后,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人签订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协议;

(7)设施农业用地主体或经营户将设施农业用地申报表、用地协议、建设方案、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8)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有关信息录入浙江省设施农业用地监测监管系统,15个工作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上报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

以上就是农交网为大家整理的“松阳县设施农业用地分类”以及“松阳县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材料及流程”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

精选项目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