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州芒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落实工作方案
2021-11-30 23:06:54来源:芒市人民政府阅读量:1165
为深入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增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1月11日印发了《芒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落实工作方案》,全文见下文。大家如果对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农村产权交易、芒市农村产权交易的相关问题感兴趣的话,不妨点击咨询详情。
芒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落实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增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确保按时按质完成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结合芒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建立健全农业耕地地力保护体系,提高补贴效能,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农业生产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目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提高耕地地力为基本要求,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鼓励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质量。
二、补贴对象品种和面积
(一)补贴对象。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粮农民(含农场)。《关于芒市严惩疫情防控期间帮助、组织、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纵容偷渡人员的通告》(芒疫前指〔2021〕3号)规定“一律对偷引带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暂停边民、林业、农业等政策性优惠补贴和补助”除外。对国家公职人员耕种的一律不纳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品种。中稻、秋收玉米、夏收玉米、小麦。
(三)补贴面积。为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持政策连续性,以2021年各乡镇(农场)统计上报的种植面积为基础核实补贴面积,确保统计面积与补贴面积相衔接。持有林权证范围内种植的面积不得纳入补贴范围;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等耕地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纳入补贴范围。
三、相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事关全市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农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强配合,扎实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农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通过广播、网络以及召开会议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政策宣传到户。对市内跨乡镇流转种粮的农户,由种植所在乡镇(农场)负责核实并出具证明(附件5),农户持种植地证明并附出租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协议)》、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等复印件资料到户口所在乡镇申报,确保不重、不漏。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争取农户的理解和支持。
(三)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各乡镇(农场)要将补贴对象信息及补贴面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到户公示表须经农户签字(摁手印)认可,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严把基础数据审核关。各乡镇(农场)要严格按照补贴面积统计要求,到户表必须有农户本人、经办人的签字(摁手印)、村民小组监督员、村民小组负责人审核签章;村委会汇总表必须有填报人、复审人员签字(摁手印)、村监委、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签章);乡镇(农场)汇总表要有乡镇粮补办、乡镇纪委书记、乡镇(农场)主要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及签章;对30亩以上(含30亩)的农户要有农户签字(摁手印)、有村小组长、村小组监督员签字(摁手印)、村委会负责人、村监委主任、乡镇纪委书记、乡镇(农场)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并签署情况是否属实意见(签章)。
(五)认真做好易地搬迁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落实工作。对易地搬迁户种粮农户的面积落实,以种粮农户户口所在乡镇进行申报,并由所辖乡镇牵头组织开展面积落实工作,涉及种植面积的乡镇配合完成易地搬迁种粮农户面积核实工作。
(六)切实做好易地搬迁户惠农一折通注销和新开户工作。按惠农一折(卡)通“一户一折(卡)”的原则,确保农户银行卡关联信息与农户信息一致,确保“一户一折(卡)”真实无误。易地搬迁户惠农一折通注销和新开户首先由农户带原“惠农一折(卡)通”到原户口所在乡镇农经站,申请办理“惠农一折(卡)通”信息注销手续,农经站出具相关证明给农户到开户银行办理“取消账户关联”手续,银行取消关联后在回执单上盖章。农经站收到银行盖章的回执后,方可在系统上注销农户信息。新接收农户乡镇登记新增农户信息时,接到农户提供原账户取消关联证明后方可办理新增农户信息录入及账户关联手续。各乡镇(农场)要加强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做好易地搬迁户“惠农一折通”注销和新开户衔接工作,做到不重、不漏,确保农户基础信息完整真实。
(七)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市纪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深入村组,对农户种粮面积等基础信息进行抽查核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对虚报种粮补贴面积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认真填报各类统计表。请各乡镇(农场)要按照要求认真填报《芒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植面积到户登记表》《芒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植面积汇总表(村级)》《芒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植面积汇总表(乡级)》《芒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单品种种植面积为30亩以上的情况核实表》,做好信息的采集、初审、公示、录入、上报等工作。
(九)上报时限。请各乡镇(农场)务必于2022年2月20日前完成“农民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网络版)”补贴数据的录入及公示工作,并上报经乡镇(农场)负责人签字和盖公章的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植面积核实工作报告及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植面积汇总表(村级)、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植面积汇总表(乡级)、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单品种种植面积为30亩以上的情况核实表。对补贴面积与乡镇统计上报种植有出入较大的,要在报告中分析说明原因。同时,认真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附件:1.德宏州芒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植面积到户登记表
2.德宏州芒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植面积汇总表(村级)
3.德宏州芒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植面积汇总表(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