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2021年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对象?有哪些改造方式?
2021-11-30 22:24:2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92
天台县以界定对象、明确标准、规范程序、科学管理为重点,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努力改善当地农村困难家庭的住房生活条件。那天台县2021年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对象包括哪些人?危房改造的方式有哪几种?
一、天台县2021年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对象
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20〕22号)文件内容,天台县2021年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对象为:
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以省民政厅共享至省公共数据共享平台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困难残疾户已包含在以上三类对象中)信息为准。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应以资格认定时是否符合救助条件为准。
2、对经过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中的危房户、无房户实施危房改造即时救助。
二、天台县2021年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方式
1、C级、D级危房据其住房实际情况及改造意愿,采取拆除重建、原址扩建、异地新建、修缮加固、置换、租赁等方式实施。
2、对确无收入来源无力自筹资金实施危房改造而放弃申请危房改造救助的家庭,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其住房安全。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灵活解决。
3、困难家庭(人员)与无法定赡养、抚养关系的亲戚朋友或社会爱心人士一起居住在安全房屋里,要求政府实施危房改造救助的,可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见证下,由困难家庭(人员)与接纳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采取支付租金方式实施危房改造救助。
4、危房改造中,因各种因素造成农村困难家庭无法自己实施改造的,经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对象申请并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委托书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资金下达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资金拨付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执行。
注意:危房改造对象房屋安全性鉴定以受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为准。鉴定结果为C、D级的,即确定为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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