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标准是多少?如何申请宅基地?
2021-11-29 17:06:0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983
东至县位于安徽省南部,隶属于池州市,下辖12个镇、3个乡。为了规范东至县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管理,制定了相应实施办法。那么东至县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标准是多少?如何申请宅基地?请跟着农交网小编来一探究竟!
一、东至县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标准
2021年1月28日,东至县农业农村局等三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东农〔2021〕12号),明确了东至县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其宅基地的面积标准如下:
1.城郊、农村集镇和圩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2.利用荒山荒地建房,每户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3.涉及占用农用地建房的,不得超过审批面积,审批上限160平方米。
原宅基地合法合规、申请拆旧建新的,在原址四至范围内翻建,每户不得超过300平方米。农村村民应当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超过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宅基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此外还要严格控制建房建筑规模,农村住房建设原则上不超过3层,总高度不超过11米(不含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坡顶按檐口高度计),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确需建设3层以上住房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报建。
二、东至县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程序
1.申请
由村民自主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签署《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提交相关申请要件,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公示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宅基地分配方案和建房(规划许可)方案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审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应当在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拟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4.报送
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中请表》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概括的说,东至县新建住宅其宅基地的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或300平方米,翻建的每户不得超过300平方米。以上就是关于“东至县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标准是多少”的解答,想了解更多内容,欢迎关注农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