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丽水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有哪些?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2021-11-29 16:07:4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088

丽水市人民政府网站2021年11月29日印发了《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21〕62号)文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丽水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及申请材料。那么,丽水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有哪些?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大家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丽水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摄图网

一、丽水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有哪些?

丽水公租房申请对象不同,申请条件就不同。

1、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区城镇居民户籍。

(2)家庭成员在丽水市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无自有住房、5年内无转让住房记录、未承租公有住房,或现有的住房面积未超过丽水市人民政府同期公布的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

(3)其他条件。

2、城镇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主申请人具有市区城镇居民户籍。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并满足市区公租房保障收入准入标准。

(3)家庭成员在丽水市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无自有住房、5年内无转让住房记录、未承租公有住房,或现有的住房面积未超过丽水市人民政府同期公布的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

(4)申请家庭人均货币财产、机动车辆及在市场主体中的累计出资额符合规定标准。

(5)其他条件。

3、新就业无房职工

(1)主申请人持有全日制大专或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且毕业当月计算起就业未满5年。

(2)主申请人具有莲都区户籍或持有莲都区公安分局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并满足市区公租房保障收入准入标准。

(4)申请家庭人均货币财产、机动车辆及在市场主体中的累计出资额符合规定标准。

(5)主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在市区注册企业自主创业,且已在市区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或公积金。

(6)家庭成员在丽水市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无自有住房、5年内无转让住房记录、未承租公有住房;

(7)其他条件。

4、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1)主申请人具有莲都区(不含市区)户籍或持有莲都区公安分局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

(2)主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已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公积金达到一定年限。

(3)主申请人持有相应等级的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

(4)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并满足市区公租房保障收入准入标准。

(5)申请家庭人均货币财产、机动车辆及在市场主体中的累计出资额符合规定标准。

(6)家庭成员在丽水市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无自有住房、5年内无转让住房记录、未承租公有住房。

(7)其他条件。

丽水公租房申请材料-摄图网

二、2022年丽水公租房申请材料有哪些?

1、公租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情况证明(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主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莲都区公安分局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婚姻情况证明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提供)。

3、属无赡养人的老人、由政府在福利机构供养成年的孤儿、一至二级残疾人、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特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及其配偶、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家庭、英雄模范、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等特殊情况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城镇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

4、主申请人与市区所在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自主创业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新就业无房职工提供)。主申请人与市区所在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

5、主申请人的全日制大专或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新就业无房职工提供)。主申请人的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外来务工人员提供)。

6、其他材料。

总结:丽水公租房申请对象不同,申请条件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就不同。想要申请公租房的,应该向丽水市住保中心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给予公租房配租,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后就可以搬进公租房了。希望农交网小编的本文对大家有用。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