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条件是什么?如何发放?
2021-11-23 11:43:0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428
2021年3月16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2021年海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琼农字〔2021〕74号),想了解海南省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条件是什么?如何发放?请看农交网小编的下文介绍。
一、海南省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条件
根据琼农字〔2021〕74号文件内容,海南省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对象为拥有水旱田承包权,并且在水旱田种植农作物的农民(含承包户)和国有农场、集体农场的职工。补贴条件如下:
以耕作种植农作物的水旱田作为申报条件,享受补贴的对象应确保耕地(水旱田)不撂荒,休耕不得超过一年,地力不降低。此外,出现以下情况不得给予补贴:
1.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例如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
2.撂荒、休耕1年以上(含1 年)的耕地(水旱田)、占补平衡中“补”的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水旱田)等;
3.原则上农民申报(填写申报审批表)前一年内没有耕种的耕地(水旱田)不得补贴,具体申报日期可由市县农业农村局确定。
二、海南省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
1.汇总
市县农业农村局收到乡镇政府、农场场部(居)函报文件、申报情况汇总表和电子文档后,负责汇总全市县申报情况总表和电子文档。
2.抽查
随机抽查或现场抽查核实申报农户、农场职工是否符合发放条件,具体核查比例由市县自行明确。
3.测算
测算本市县每亩水旱田补贴标准,制作补贴资金分配表,出具审核意见,并以函件的形式向市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
4.确定
市县财政局收到市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发放补贴资金函件、申报情况总表和电子文档材料后,审核确定本市县水旱田每亩补贴资金标准。
5.发放
市县农业农村局制作公示表,并在当地市县政府网上公示。公示通过后,由市县财政局出具发放补贴资金意见,并通过“一卡通”及时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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