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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试行)

2021-11-18 18:11:04来源: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3999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中共云南省委、中共红河州委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开远市在2020年6月8日印发了《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试行)》,以下是文件全文。若大家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村产权交易开远市农村产权交易感兴趣的话,不妨点击咨询。

开远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开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实施“产业、生态、人才、文化、组织”五大振兴,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民生保障能力,到2022年,全市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自然村、行政村、乡镇(街道)的具体目标是:

(一)自然村:1.有1个能团结带领群众干事创业的好支部;2.农户住房达到抗震设防要求;3.重要水源达标率100%;4.乡镇到自然村100%通硬化路;5.有党员活动室、村民活动场所;6.环境卫生制度健全;有垃圾池和专职或兼职清洁员,95%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7.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95%以上;8.至少有一户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种养大户;9.有条件的村庄绿化覆盖率达60%以上;10.有一套能管理和引领村民积极向上的村规民约。

(二)行政村:1.有1个能团结带领群众干事创业的好总支部;2.有1个好的村庄规划,建立完善1套好的自治村规民约;3.至少有1个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4.形成“一村一品”业态新格局;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8%以上;6.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光纤网络覆盖率达100%,农村家庭基本具备100Mbps以上接入能力;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达100%。7.至少有一个幼儿园;8.至少有1支文艺宣传队,法律顾问全覆盖;9.有标准化卫生室,至少配备2名乡村医生,做实做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有村史室和传习所;11.建有村级活动场所、综合服务站。

(三)乡镇(街道):1.有1个科学合理的集镇规划;2.有敬老院;3.乡镇到行政村通柏油路或水泥路;4.有生活垃圾处理转运车,乡镇集镇区生活垃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5.乡镇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6.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至少配备2名全科医生;7.保障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全面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全面落实各类教育惠民政策;8.至少有一个金融服务网点;9.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至18000元。

二、实施步骤

(一)摸家底(2020年3月21日至4月15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从自然村开始,由下到上,层层淘清底数,摸清“人的资源”和“物的资源”两大家底,找出最大的发展优势。

(二)找短板(2020年4月16日至5月31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照发展目标,采取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方式,层层查找差距,找准发展瓶颈,弄清制约症结,形成问题清单。

(三)排工期(2020年6月1日至7月31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下到上列出项目清单,确定具体完成时限,逐级上报汇总。

(四)抓落实(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职能职责,采取典型引路、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等方式,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全面补齐短板。村规民约制定、乡村环境卫生、庭院绿化等群众自主能解决的问题,要率先启动,全面落实;村级(社区)能解决的事项要自主解决;村级(社区)没有办法解决的事项,由乡镇(街道)帮助解决;乡镇(街道)没有办法解决的事项,由市级帮助解决。对需要项目扶持的,逐级争取列入项目扶持。

各乡镇(街道)不再另行制定出台贯彻意见,重点研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或工作清单。市级有关部门要对应职能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阶段和年度计划目标,主动承接项目,抓好组织实施。

三、工作重点

(一)产业振兴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建云南省“一县一业”示范县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契机,聚焦花卉主导产业和田园综合体建设,着力打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开远样板。

1.抓实“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把“一县一业”示范创建作为农业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围绕提高花卉产业规模化、绿色化、专业化、组织化、市场化水平,对标对表,完成各项创建任务。聚焦高端花卉产业,以种苗研发、种苗繁育为核心,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和网络直播平台等有利资源,进一步提升花卉产业聚集效应,差异化抢占国内外花卉市场,带动周边村庄改造提升,发挥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催生休闲旅游、农耕体验、民族文化的新兴业态,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力争成为云南花卉产业品种研发、技术创新的标杆,做云花与世界对接的窗口。2020年,全市花卉种植面积达9.5万亩,其中鲜切花1.2万亩,花卉产值1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为32%,全市花卉龙头企业达2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6个,花农9500户,制定花卉产业技术规程6个,培育花卉新品种15个,绿色高效生产种植技术覆盖率达到85%以上,争创“十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2个;2021年,全市花卉种植面积达11万亩,其中鲜切花3万亩,花卉产值1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为35%,全市花卉龙头企业达3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30个,花农11600户,制定花卉产业技术规程10个,培育花卉新品种30个,绿色高效生产种植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争创“十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4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开远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2.抓实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依托花卉特色产业,唱响“七彩云菊”品牌,积极培育开远天华、红河创森、开远爱必达、开远丰岛等花卉行业龙头企业,并针对国际一流花卉种苗、研发、种植、管理企业,突出以商招商,抢占国内外花卉种苗市场,形成具有专利技术的种苗繁育技术体系和产品体系,打造国际知名、世界一流的种苗生产企业;以“云南绿色食品牌”为方向,依托优质稻种质资源,推行生态化种植方式,以“卧龙谷”香软米品牌为龙头,提升水稻产业的品牌影响力和价值链。到2020年,产业园产业总产值达到34亿元,其中主导产业(花卉产业和优质稻产业)产值达到22.8亿元,主导产业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67%,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1,5家以上国家级科研单位、3家以上省级科研单位参与产业园建设,新增专利20项,高标准农田占比达到100%,高端设施农业面积达到1万亩,绿色有机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率达到80%以上,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园区内经营主体产品可追溯80%以上,农户参加农民合作社的比重达到90%。(牵头单位:开远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3.抓实田园综合体建设。以特色农业产业为基础,充分运用山、水、林、田、路、湖等自然空间布局,探索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可持续发展的田园综合体模式。2020年重点整合羊街、大庄片区优势资源,启动并完成以大庄水库、高效农业产业园、知花小镇、三角海为核心区域的鲜花田园综合体的前期规划工作,加快推进花卉创意体验科普中心、知花小镇(核心区)建设、知花小镇乡村振兴改造、开远花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期)、丫口村和黑泥地社区民宿等项目,使其成为个开蒙核心交汇点和产业引爆点;2021年,启动并完成西山、中和营镇米朵村田园综合体前期规划工作,整合凤凰湖、南洞带状湿地生态资源优势,启动休闲康养田园综合体前期工作,重点推进开远市知花小镇七彩世界主题公园(一期)、开远市高原特色水果田园综合体(一期)、开远市知花小镇片区特色民宿文旅开发等项目;2022年启动碑格、小龙潭片区田园综合体前期工作,重点推进开远花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二期)、开远市高原特色水果田园综合体(二期)、开远市知花小镇七彩世界主题公园(二期)等项目。(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开远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4.夯实农业基础设施

(1)加快构建水系联通大格局。抓住政策机遇大力补齐农业水利设施短板,改善全市农田灌溉条件,为乡村振兴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水利支撑。2020年重点推动泸江水库、阿得邑水库等项目;2021—2022年,积极推进凤凰水库、猫山水库、扎泥黑水库、大马者水库、坡脚水库、玉合村水库、椅子凹水库、田房水库以及河库联通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并力争纳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涉及乡镇(街道))

(2)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施深度农业综合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田成方、路相连、渠相通、涝能排、旱能灌”的农业生产良好局面。2020年,启动开远市灵泉街道崩打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开远市羊街乡宗舍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开远市羊街乡马桑箐等2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灵泉片区8800亩、羊街片区5000亩、中和营片区5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启动小龙潭镇绿差冲村双塘子土地整治项目、中和营镇中寨村绿水塘土地整治项目;中和营片区10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2022年积极争取实施灵泉片区5000亩、乐白道片区5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构建快速便捷的农业生产交通网络。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契机,全力推进田间机耕路建设,改善农民生产条件,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着力推进通村公路提升改造,打通农民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形成路域环境优美、安全防护完善的农村公路格局。2020年重点推进开远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自然村硬化路工程;2020年完成76公里农村公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完善电力保障体系。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不断提升城乡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加快农村“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全面完成“户户通电”工程,进一步提高电网应对极端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推进农田机井通电设施建设,落实农业用电政策,保障农业生产用电安全,助力农业抗灾减灾、粮食稳产增产、农民节支增收。2020年完成改造任务96项;2021年规划完成新建10千伏架空线路152.26公里,新建10千伏电缆48.87公里;2022年改造配变47台,容量0.72万千伏安;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52.27公里。(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红河供电局开远电网公司)

(5)提升乡村数字化水平。构建农村电商服务和发展体系,强化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功能,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构建“智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探索5G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持续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2020年,基本实现行政村光纤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普遍覆盖;2021年,完成34个农村淘宝服务站提质增效,并打造5个示范服务站;2022年,力争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普遍覆盖90%以上,有线电视实现全面数字化。(牵头单位: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开远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6)加快构建现代流通体系。畅通高原特色农产品市场渠道,加强市场与流通及配送等综合服务设基础施建设,不断完善市场功能,形成有利于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的市场流通网络。2020年推进知花小镇和高端花卉采后处理加工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高端花卉采后处理及热带水果加工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开远市高端花卉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开远市东联物流园区项目建设、农产品直销配送平台建设;2021年启动开远市羊街乡综合物流市场一期建设项目、开远市中和营绿色农产品物流加工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到2022年,全面完成冷藏设施项目建设(冷藏库60座、冷藏车10辆)。(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开远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5.抓实特色农业绿色生产。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实施特色农业绿色生产行动,加快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确保2020年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2.2∶1,“绿色食品”,“三品一标”认证面积年均增长20%以上,“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取得新的突破。2020年重点推进开远市冬马铃薯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开远市稻米及产品精深加工、开远浙兴杨梅产业园提升改造等项目建设,开展6个“绿色食品”和1个“有机产品”认证,21家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绿色高效生产覆盖率达80%以上。重点打造“七彩云菊”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开远花卉基地直供国内大中心城市批发配送中心4个;2021年重点推进开远市藠头无公害生产基地、开远市花卉产品深加工、4万亩标准化万寿菊种植基地等项目建设,开展7个“绿色食品”和1个“有机产品”认证,25家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绿色高效生产覆盖率达85%以上。持续开展“七彩云菊”区域公共品牌策划推广,力争云南省绿色食品牌“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企业”获评2个以上,建设开远花卉基地直供国内大中心城市批发配送中心4个;2022年推进开远市热电汽循环利用产业园区(小龙潭片区)豆制品精深加工建设项目、开远蜜桃精深加工、开远市平兰葫芦梨深加工基地等项目建设,开展6个“绿色食品牌”和1个“有机农产品”认证,绿色高效生产率达90%以上;重点打造“开远蜜桃”地标产品品牌、开远葫芦梨自主品牌,实现“七彩云菊”区域公共品牌走向世界。加快特色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争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市)。2020年,计划新认证绿色食品6个,分别为:开远市卫彪农业现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绿色食品草莓200亩;云南碧山净水果蔬有限公司绿色食品苹果1000亩;云南四季丰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绿色食品沃柑、金秋沙糖橘2600亩;开远市稻乡米业有限公司绿色食品大米2000亩;开远市绿野蜜桃专业合作社绿色食品蜜桃1800亩;到2021年认证绿色食品7个,有效绿色食品认证面积8000亩,绿色食品用标数量7个,有效有机产品认证面积150亩,有机产品用标数量8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开远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街道))

6.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持续推进“一区两带”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格局,优化优质稻、蔬菜、水果、畜禽、苗木花卉、生物产业六大特色产业的空间布局,抓实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形成片区产业化,产业规模化,为做产品深加工提前谋划。2020年,完成万亩生姜产业化建设项目、中和营镇万亩柑橘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2000亩、乐白道浙兴林果种植有限公司5000亩杨梅产业园建设项目、东山片区万亩藠头无公害生产基地项目、西山万亩葫芦梨产业化种植项目、中和营大庄5万亩冬马铃薯产业化种植项目、水稻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完成3000亩、大庄乡卓莓(云南)果莓种植有限公司(一期)蓝莓、树莓、黑莓种植项目完成1000亩、开远博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万亩万寿菊种植基地建设项目3万亩、羊街乡中外(中国秘鲁)蓝莓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1000亩。2021年,完成中和营镇万亩柑橘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5000亩、水稻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完成1万亩、开远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1000亩、大庄乡卓莓(云南)果莓种植有限公司(二期)蓝莓、树莓、黑莓种植项目完成2000亩、开远博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万寿菊种植基地建设项目3.2万亩、羊街乡中外(中国秘鲁)蓝莓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二期)2000亩。2022年,完成中和营镇万亩柑橘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1万亩、水稻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完成2万亩、大庄乡卓莓(云南)果莓种植有限公司(三期)蓝莓、树莓、黑莓种植项目完成5000亩、开远博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万亩万寿菊种植基地建设项目3.4万亩、羊街乡中外(中国秘鲁)蓝莓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三期)3000亩。启动开远市丰程中药材初加工建设项目、开远市观赏鱼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开远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7.培养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打造云南红河卧龙米业有限公司、开远凤翔畜禽食品有限公司、开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亿元龙头企业,2020年推进开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60万头生猪产业化建设项目;到2022年努力培育1家农业小巨人领军企业。大力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到2022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10家;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质量,到2022年保留发展合作社150家左右;努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到2022年支持红河创森公司非州菊,开远锦瑜公司有机葡萄、云南浙兴公司杨梅、开远碧山净水沃柑、开远卫彪农业卫彪农业草莓参评云南省绿色食品牌“10大名品”;支持开远博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红河创森高原特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红河海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参评“10强企业”;支持开远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远爱必达园艺有限公司参评“20佳创新企业”,基本形成服务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生态振兴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通过扎实抓好美丽乡村创建、村庄规划、乡村生态保护与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厕所革命”、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等重点工作,把治田、治村、治人结合起来,确保我市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并走在前列,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宜居美丽开远,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1.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行政村和总人口400人以上的自然村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并深入学习浙江“十百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动村庄规划编制。2020年,创建30个以上美丽乡村,其中省级4个、州级10个,市级16个,完成120个自然村规划编制;2021年,创建30个以上美丽乡村,其中省级4个、州级10个,市级16个,完成140个自然村规划编制;2022年,创建30个以上美丽乡村,其中省级4个、州级10个,市级16个,完成152个自然村规划编制,新建农房规划管控率、村庄土地规划健身专管员覆盖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和治理工程,逐步解决制约开远农业产业发展的环境问题,逐年提高城乡绿化面积覆盖率,为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添动力。2020年重点推进开远市西部面山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治理、通道面山绿化工程、大庄水库饮用水水源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开远市森林生态保护系统工程等重点工程;2021年重点推进庐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开远市城乡饮用水水源涵养工程、开远市石漠化公园等重点工程;2020年,推动乐白道街道办事处、灵泉街道办事处、大庄乡、碑格乡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全面巩固48个州级生态村成果;2022年,重点推进羊街乡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3.村容村貌整治。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动员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全市农村环境干净、卫生、整洁。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各村组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到2022年,力争全市乡(镇)创建为省级卫生乡镇,80%以上的行政村创建为省级卫生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等多种模式,完善相应基础设施,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和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群众幸福感。2020年重点推进并完成开远市垃圾中转站及收运设施工程、中和营镇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启动开远市第二垃圾场前期工作;2021年,合理布局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各乡镇(街道)全部配置垃圾收运车辆,并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垃圾转运站,各村组要配置生活垃圾收集房(池、箱),各村庄要配备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开展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各试点村庄农户配置3个分类垃圾桶;2022年,完成开远市第二垃圾场并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5.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确保村庄无污水横流现象。

2020年参照《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编制完成开远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按照规划近、中、远期目标,逐年持续推动开远市各自然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推动大庄乡、羊街乡污水治理工程、小龙潭镇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大庄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碑格乡集镇雨污分流建设等项目,并力争2022年全部完工。(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6.推动农村厕所革命。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进行厕所改造,充分依靠群众,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居住生活习惯,积极动员群众加入农村厕所革命,既满足群众需要,又达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目标。2020年全市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15954座,覆盖率达90.6%以上,完成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造19座,有1座以上无害化水冲公厕;到2022年,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95%以上;除人畜饮水困难地区外,乡(镇)镇区基本消除旱厕,实现无害化卫生公厕覆盖率达100%。(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7.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乡镇、街道、村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在农村厕所改造建设、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庄风貌提升中,推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建立并实施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人才振兴

坚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开远市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以破解人才瓶颈和制约为导向,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2020—2022年积极争取国家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结合我市国家现代农业园区和“一县一业”创建工作开展技术培训,2020年完成花卉产业专项培训2期覆盖120人,到2022年完成培训300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1)加强农业技术人才培养。全面提升农村人才能力素质,每年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约1.4万人次。把农技工作纳入农村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农民培训转型升级,培养有技术、懂管理、有经验的农技干部50人次,培训会员400人次组建农业主导产业科技创新推广服务团。农函大每年招生1000人,学员结业率达98%以上,并开展短期实用技术培训1500人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学技术协会;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2)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对乡镇卫生院大专以下学历、村卫生室中专以下学历的基层卫生人员进行学历提升,到2022年底,实现所有在岗55岁以下的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建立定向培养制度,从镇卫生院选送优秀人员免费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持续推进4家市级医疗机构(含三甲医院926医院)与7家乡镇卫生院搭建的医疗联合体,市级医疗机构每年选拔1名医生和1名护士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加强乡镇中医人才队伍及中医学科建设力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卫生院)(3)培育致富带头人。到2020年全市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114人,力争带动农户3000户以上。安排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创业致富带头人认定、培训、奖补。2021—2022年,在进一步提升现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带富能力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实际,适当增加创业致富带头人规模,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更加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乡村振兴人才下乡行动。(1)乡村急需人才设立“特岗”。加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三支一扶”人员等招聘力度,加强柔性人才引进,不断充实农业科技人才队伍,2020年招聘20名“三支一扶”和20名农村特岗教师;招募30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开远市地方项目志愿者,90%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到乡镇(街道)开展志愿服务;加大对“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的招聘力度。2021年至2022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向农村一线倾斜,严格控制乡镇空编率不超过10%。(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2)推动专家人才长期服务基层。落实《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要求,持续深化“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活动和“百名专家下基层”活动,建立专家人才服务基层常态化机制,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人才振兴,推动本土人才长期服务农村一线。(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3)吸引各类社会人士投身乡村发展。引导从村走出去的老党员、老干部、工商企业退休高管、人大代表、退伍军人、经济文化能人等群体回归本土投身于乡村振兴事业,鼓励离退休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告老还乡”。2020年新创建扶贫车间8个,确保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总人数达300人以上。继续管好用好已开发的536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并多渠道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市总工会组织劳模服务队服务基层,每年到田间地头开展技能帮扶。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人社局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的扶持力度,给予创业贷款政策倾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文化振兴

坚持生态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繁荣兴盛乡村优秀农耕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深化开远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开远市乡村文明新气象。

1.农村思想道德建设。(1)创建市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到2020年底创建市级及以上文明乡镇4个,行政村(含村改居)28个;2021年重点做好各级文明村镇复检复审工作;2022年底文明乡镇和文明村创建率保持在50%以上。(2)开展分众化、常态化理论宣讲活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成立理论宣讲小分队,利用入户走访、召开会议、座谈、培训等方式广泛向农村党员群众宣讲党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先进模范故事、支农惠农政策等。(3)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七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活动。加大“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我的中国梦”等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墙体喷绘、道旗、主题街道、广场、公园等形式打造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阵地,将农村诚信建设内容纳入“一约三会”制度建设内容。(4)实施道德实践活动。开展“开远榜样”、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各类评选活动,并运用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媒体宣传、公益广告、“红黑榜”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推进“道德讲堂”规范化常态化,每半年至少举办1次流程规范、内容充实、直抵人心的道德讲堂活动,引领农村新风文明。(5)探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在全市7个乡镇(街道)探索打造融思想引领、道德教化、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2020年探索完成7个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28个,2021年底7个乡镇(街道)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在全市行政村实现全覆盖,2022年底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运转有序、作用发挥突出,打造一批具有本地特色和优势的品牌所(站)。(6)推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主题实践活动和爱国主义读书教育。在清明、“七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网上祭英烈、签名寄语、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活动,组织未成年人把“我们的节日”过成文化传承节、爱国爱党节、为民奉献节。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广泛开展家风传承、家庭教育、文明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每年在全市评选表彰10名“新时代开远好少年”,加大农村未成年人的评选占比,并择优向省州重点推荐。(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融媒中心、各乡镇(街道)、各挂联单位)

2.乡村优秀文化传承发展。(1)传承保护农耕文化。组织成立开远市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启动《开远市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施方案》编制工作。(2)建立“非遗”保护名录。做好“非遗”名录推荐申报和保护传承工作。2020年至2022年建立保护项目2个,传承人12名,建立非遗传习所2个。(3)开展滇越铁路开远段铁路沿线乡村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保护工作。2021年收集、整理、保护1个,乐白道街道办事处发兴寨村;2022年收集、整理、保护2个,乐白道街道办事处仁者村、羊街乡丫口村。(4)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推动“拯救老屋”行动,开展乡村遗产客栈示范项目,探索古村落、古民居利用新途径。2021年收集、整理、保护1个,中和营镇皮坡村;2022年收集、整理、保护1个,灵泉街道办事处白打村。(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昆明铁路局开远机务段、各乡镇(街道))(5)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每年打造2个民族特色示范村,到2022年在7个乡镇(街道)打造7个民族特色示范村。(牵头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6)加强乡村红色文物保护修复和展示传播,推动红色文化遗存和革命遗址挂牌立碑工作。加强乡村红色文物普查、保护和开发,深挖文化内涵,对培英小学(灵泉)、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纵队第十支队开远护乡第九团组建地(小龙潭)等尚存革命遗址进行修复保护并开发利用,完善其他革命旧址遗迹挂牌立碑工作,广泛开展红色文化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到2022年完成全部挂牌立碑工作。(牵头单位:市委党史研究室;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7)推进村史室(墙)建设。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等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村史室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红宣联〔2018〕7号)要求,积极开展村史室(墙)建设的各项工作。目前全市已建成村史室(墙)28个,在2020年底完成55个行政村(含4个农村社区)村史室(墙)全覆盖。利用“春节”、“七一”、国庆等重大节庆日、传统民俗节日及各村特色节日,在村史室(墙)开展讲村史、传村史、弘扬村史和振兴乡村文化等主题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8)推进“一县一特色”民族艺术之乡建设。积极参与申报每3年评审命名的“红河州民族艺术之乡”活动。以碑格地区为例,突显地域文化特色打造彝族(仆拉)文化,全面系统的挖掘、梳理展示和开发利用彝族(仆拉)这篇大文章。(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各乡镇(街道))

3.丰富乡村文化生活。(1)推动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继续推进以市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的总分馆制建设,构建完善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20年实现总馆分馆全覆盖;2021年在分馆全覆盖的基层上增加7个服务点;2022年对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完善公共服务建设,建立农民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提供“菜单式”“订单式”服务。(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各乡镇(街道))(2)推进戏曲进乡村。2020年至2022年每年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活动,每个乡镇不少于1次。每年市文化馆共组织开展演出、培训、讲座、创作、展览以及非遗等各类文化惠民活动,下基层慰问演出不少于70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3)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依托各乡镇(街道)分馆的阅读主阵地开展数字阅读推广、“全民阅读”、“扫码看书·百城共读”等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各乡镇(街道))(4)开展系列文化节庆活动。每年重点围绕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开展系列节庆活动,融入彝族“火把节”、苗族“花山节”等民族传统节日元素,每年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文化惠民下乡演出,大力营造浓厚节庆氛围。(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各乡镇(街道))(5)成立乡村文化理事会,组建新时代乡村文化讲习所,建设乡村文化传习所。2019年启动试点建设工作,2020年形成示范模板并总结推广。建设乡村文化广场,为村民提供一个集健身、娱乐、休闲为一体的文化场所。(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各乡镇(街道))(6)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立不少于1个由市级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服务岗位,并建立“县考乡聘村用”机制。逐年加大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益文化服务岗位的设置力度,充分发挥“县考乡聘村用”机制作用,到2022年实现公益文化服务岗位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各乡镇(街道))(7)培育打造一批以乡村题材为主的文化艺术精品。做好文艺精品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制定群众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文学等专项创作计划,重点提升打造舞蹈作品《仆拉女人》,花灯音乐剧《回家》,完成舞台剧《一瓢水》创作与提升打造,完成小品1个、音乐作品1个的创作提升打造。(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各乡镇(街道))(8)大力推进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到2020年底注册志愿者人数超过本辖区人口总数的13%以上,全市55个行政村至少建成1支志愿者队伍,并完善相关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22年底前,全市550个村民小组实现志愿者队伍全覆盖。结合实际,制定一月一主题,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抓住假日、节庆、节气等重点时段,围绕大、小春栽插、抗旱、防火、美丽乡村、精准脱贫、平安校园、农业科技、人居环境提升、社会综合治理、移风易俗、扶弱助困等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9)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各乡镇(街道)常态化组织开展“文艺轻骑兵”走乡村、“农村文艺汇演”、“革除陋习促脱贫、携手共建奔小康”和“自强、诚信、感恩”主题等群众特色文化活动。(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组织振兴

坚持把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以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为抓手,抓牢“第一书记”,培育乡村振兴“领头雁”,激活乡村振兴“红细胞”,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培养造就一批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和扎实的农村基层党员群众干部队伍。

1.实施强基工程。(1)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2020年完成49个农村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对2018年和2019年已达标的425个农村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开展农村基层党建“双整百千”四级联创工作,2020年底完成对5个乡镇(街道)、14个行政村(含村改居)、36个村民小组的创建工作,全面实现整市提升、整乡推进、百村示范、千组晋位。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进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推进“党建+”创建模式,年内打造7个农村党总支、21个农村党支部作为农村基层党建示范点。(2)实施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对2019年中和营镇中寨村商铺及仓库建设、大庄乡桃树村便民超市及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2个中央财政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示范点项目组织验收。坚持“一村一策”,探索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群众认可的办法措施,针对综合条件较差的村委会,倡导异地置业、易地开发或打捆申报项目的方式发展村集体经济,全面争取2021年和2022年中央扶持村集体经济示范项目。(3)提升“三个组织化”程度。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党组织+公司+合作社+农户(贫困户)”产业模式,提高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全面消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党员贫困户。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组织引导劳动力转移就业,做好外出人员服务保障,提高就业扶贫组织化程度。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会治理,推动搬迁群众移风易俗,提高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化程度,到2020年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党组织应建尽建。(4)规范村级组织运行。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建立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规范村级事务运行,建立健全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期述职、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坐班值班、岗位目标责任制等制度,大力惩处基层小微权力腐败,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到2022年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2.实施“领头雁”工程。(1)村党组织书记全覆盖分析研判。每年采取听、谈、查、访、析等方式,按照“一村一策”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分析研判,对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责的村党组织书记坚决调整撤换。严格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制度,制定村“两委”班子成员任职资格“负面清单”,建立市纪委市监委、市公安局等9部门联审联查工作机制,严把村干部“选任关”,为2021年换届选举做好准备。(2)落实“一肩挑”要求。有序推动农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鼓励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小组长,稳步提升“一肩挑”比例,2020年底实现全市“一肩挑”比例达到50%以上目标,力争2021年村“两委”换届后达到100%。(3)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市级备案管理制度。对照5种不得任职情形,全面规范村级党组织书记选拔管理,每年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开展全覆盖交心谈心,市委组织部长对村集体经济“空壳村”、软弱涣散村等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提醒,严格按照“一村一册”和“一人一档”建立村级档案和个人档案。(4)开展村(组)干部在职不在岗专项整治。每年定期摸排因长期外出务工、患病等无法正常履职人员情况,全面补齐配强村组干部。(5)强化村组干部教育培训。每年对全市所有党组织书记等党务干部进行一轮100%覆盖示范轮训,2020年完成8类(12期)市级示范培训班培训。实施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扎实做好2020年至2022年招录、入学等工作,积极争取每年开设1个班次,培训30名学员。(6)强化村级后备力量培养。以村(社区)为单位,对本村30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人才进行全面摸底,对471名村(社区)优秀人才建立信息库。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加强青年人才党支部建设。在软弱涣散村、贫困村、现任书记年满55岁等3类村,择优遴选1至2名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到2020年底,每个村至少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后备力量2—3名,为2021年换届储备村组干部。(7)健全村组干部激励机制。加大村组干部绩效考核和奖励,建立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补贴+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结构性补贴制度。建立健全村组干部选拔机制,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力度,加大从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力度。(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3.实施“红细胞”工程。(1)做好发展农村党员工作。坚持“十六字”方针,注重从现有年青村干部、农村致富能人、大学毕业生、返乡务工经商能人和复退军人中发展党员。全面梳理年度发展党员情况,彻底消除连续3年及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组党组织。(2)加大党员教育管理力度。每年制定农村党员培训计划,深入开展“百名讲师上讲台、千堂党课进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按照党的理论和党性教育不低于总课时70%的工作要求,2020年完成培训人数不低于党员总数60%的目标,2021年完成培训人数累计达党员总数100%的目标,分类别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3)落实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引导农村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合理设置岗位,积极组织动员农村无职党员择优选岗和定岗,实行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制。加强培训、指导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推动农村无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原则上2020年实现无职党员全覆盖设岗定责,2021年至2022年常态化坚持开展好本项工作。(4)加强农村流动党员管理。推广使用“云岭先锋”APP,探索运用“流动党员电子活动证”,确保流动党员及时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组织生活。利用党员离乡外出和清明、中秋、春节等返乡时机,强化流出党员的行前教育、返乡教育,不断增强流动党员的组织意识和党性意识。(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乡村治理

坚持以法治、德治和自治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把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推进平安乡村和团结进步乡村建设,大力提升开远市乡村治理水平,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1.自治法治德治建设

(1)实施村民自治试点工程。推动“一约三会”、爱心超市建设,移风易俗遏制陈规陋习。在全市51个行政村、4个农村社区已全部制定村规民约基础上,持续推动550个村民小组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成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推动36个脱贫出列村建立“爱心超市”,2020年占比超过70%,2021年超过90%,2022年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2)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制宣传教育。2020年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开展“送法下乡”、乡镇党校法治宣传培训、农村学校法治课堂、庭审进校园、建设农村法治文化阵地等,普法综合受教育率达85%以上,2021年达90%以上,2022年达95%以上。(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3)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积极参与州、省、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坚持“成熟一个争创一个”的原则,在巩固全市行政村民主法治村创建达标率(县级考评)已达到100%基础上,积极推荐条件成熟的村寨申报全国、全省、全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4)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云南公共法律服务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云南掌上微信12348公众号”等在农村的推广应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市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站作用,完善规范“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为“三农”提供法律援助,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运行更加稳定高效。(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2.平安乡村建设

(1)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坚持在选拔任用干部、晋级晋职、公务员年度考核时征求综治部门意见,对日常工作中推进缓慢、敷衍了事等情况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权制等措施督促整改,不断提高乡村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深挖根治大会战和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确保农村积案线索清仓见底、“打财断血”依法有效、“打伞破网”无一遗漏、行业治理见到成效、基层建设得到夯实,实现长效常治。(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扫黑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3)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邪教活动打击力度。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加强基层宗教工作管理信息化、数据化建设,持续开展“五进”宗教场所活动,防止形成非法宗教活动点。建立反邪教工作协调机制,增强干部群众识邪防邪反邪能力,做好部分农村涉邪人员的脱离工作,扎实推进“无邪教创建”活动,筑牢乡村基层反邪教防线。(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4)推进市、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及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建设1个市级综治中心、7个乡级综治中心、78个村级综治中心,在农村地区新建192路视频监控,逐步探索建立闭环式综治中心治理运行机制,逐步整合接入农村地区视频监控社会资源实现联网应用,提升农村治安防控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5)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三调”联动平台,巩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坚持矛盾纠纷调处“以奖代补”机制,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场所设施规范化建设。建成7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建立2个乡村个人调解工作室,打造村级调解品牌,努力实现乡村矛盾纠纷就地解决。(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6)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推动基层治理精细化,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优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全市78个村(社区)进行网格梳理细划,重新选用乡、村、组级网格员,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探索“以奖代补”等方式提升各级网格员积极性,开展网格巡查,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7)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创建。以争创“省级先进平安县市”为抓手,实现7个乡镇(街道)、78个村(社区)新一轮平安创建全覆盖,全面开展农村“无发案村社”创建活动,在每个自然村物建1名信息员。建立“1+N”(1个社区民警+N个群防群治人员)协同开展巡逻防控机制,2022年基层治保组织发挥作用率达到100%。积极探索智能安防进农村,稳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3.团结进步乡村建设

(1)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20年争创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4个,示范村2个,示范家庭100个;2021年按照州级要求积极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家庭,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2个;2022年按照州级要求积极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家庭,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2个。(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各乡镇(街道))

(2)培养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科级少数民族后备干部比例不低于50%,乡镇(街道)少数民族干部总量逐年增加,在少数民族人口聚集乡镇至少配备1名本民族领导干部。实施“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举办一期科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安排50名左右少数民族干部到省州培训,2022年以前全员轮训一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七)改善民生

着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围绕农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的短板,提高农村美好生活保障水平,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1)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标准和“20”项巩固要求,聚焦1个摘帽乡,36个出列村、5845户24931人脱贫人口短板弱项,重点开展“十项”提升行动、补齐打牢“六项”基础工程、扎实开展“八项”基础工作,全面巩固脱贫成果,保障脱贫成色。(2)巩固脱贫成果与防止返贫并重。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标准,重点抓好产业就业、素质能力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着力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动态帮扶,有效防范返贫致贫风险,构建产业发展带贫益贫、就业扶贫精准对接、激发内生动力等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着力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全面消除绝对贫困。(3)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推动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将乡村振兴有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全力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实现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4)持续深化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强化对脱贫攻坚成效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1)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加固改造及重建。完成开远市中小学幼儿园C级校舍加固改造及拆除重建。2020年底,完成开三中教学综合楼、小龙潭中心校、东城小学教学楼拆除重建;开远市中小学幼儿园厕所改造建设;开远市第一中学、第四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力争2021—2022年完成开远市第一中学综合楼、开远市第四中学体育综合馆等开远市高中扩规提质建设工程。(2)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2020—2022年每年安排200人次优秀教师开展名师工作室、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研员团队送教、送课下乡等帮扶活动,市级每年培训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1600人次以上,片区、校级结合实际完成辖区(校)内100%专任教师培训任务。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开展“百名专家”下基层活动年均40次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3.健康乡村建设。(1)持续推进农村基层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2020年完成中和营中心卫生院、小龙潭卫生院省甲级标准卫生院创建工作;完成乐白道卫生院、羊街中心卫生院、大庄卫生院和小龙潭卫生院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建设;积极创建云南省甲级标准卫生院。(2)持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晋级。2021年,巩固提升市人民医院三级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二级甲等晋级和市中医医院二级甲等创建成果,推动市人民医院“五大中心”、感染性疾病科建设项目建设;2022年,推进市中医医院三级中医医院晋级工作,完成推进市人民医院学科大楼建设并投入使用。(3)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基层能力持续提升改造工程,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设施,合理配备必要的诊疗设备和物资储备。合理划分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乡级设置“四大中心”(医疗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中心、卫生应急中心、康养中心),逐步健全完善集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卫生应急处置和康复养老为一体的基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引导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工作。全面实施“乡管村用”。(4)提升农村基层医疗中医药服务能力。每年举办乡村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8个班次,持续提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中医适宜技术。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选派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中医院进修学习。(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4.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1)持续推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工作。开展全民参保(养老保险)计划专项行动,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实现应保尽保,按时足额支付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养老金。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工作,广泛宣传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保率,确保建档立卡户、外出务工人员、特殊人群、新生儿等重点人群应保尽保,2020年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并逐年提高。(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2)推进兜底保障工作。持续开展兜底保障再精准行动,聚焦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加大低保、特困、留守儿童等重点人员动态监测,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完善兜底保障体系建设,实现精准保障更大突破。加大低保边缘人群排查及动态监测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严格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扶贫30条措施,落实救助对象探访制度,落实农村低保定期复查复核工作制度和农村低保抽查工作制度。持续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报销比例达到9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3)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敬老院、互助养老服务站和老年活动中心(室)等项目建设,完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消防改造,2020—2022年新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46个,完成5个农村敬老院提质增效,新建农村敬老院1个。持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建设,提质增效,打造一流健康养老目的地。2020年计划新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3个,完成2个农村敬老院提质增效;2021年计划新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20个,完成1个农村敬老院提质增效;2022年计划新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23个,新建农村敬老院1个,完成2个农村敬老院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5.农村就业创业。(1)创建“星创天地”、双创示范园区(基地)。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云南省“星创天地”。开展双创平台建设,发挥“互联网+”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的作用,结合开远特色产业,实现传统线下销售与电商销售相结合,形成生产—销售—仓储—物流一条龙服务。2020—2022年,发挥“互联网+”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的作用,利用淘宝、拼多多等多个互联网平台进行销售,形成生产—销售—仓储—物流一条龙服务;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云南省“星创天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2)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指导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市级部门负责提供培训资源,乡镇(街道)做好宣传动员,摸清辖区贫困劳动力的培训愿意和需求,主动对接市级部门,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市场需求,2020年就近就地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不低于3000人,2021年不低于4000人,2022年不低于4200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3)促进农村创业带动就业。鼓励支持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外出务工人员下乡返乡创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和技能提升资金中给予培训补贴用于支付培训费用。对自主创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且符合贷款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或“贷免扶补”小额贷款扶持,并按规定给予贴息。2020—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应不低于400人,“贷免扶补”扶持创业应不低于1000人。2020年计划完成“贷免扶补”扶持创业316人,贷款扶持创业9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80万元。2021年计划完成“贷免扶补”扶持创业350人,贷款扶持创业不低于15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400万元。2022年“贷免扶补”扶持创业不低于400人,贷款扶持创业不低于20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000万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关系开远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细化责任、凝聚合力、加大投入、强力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远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市委副书记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一批业务骨干充实指挥部办公室力量,强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

(二)推进多规合一。坚持规划先行,加强与国家、省、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衔接,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避免盲目建设,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以村为单位,坚持一村一特、以业为基、以水为魂、以山为景、错落有致、环境优美、协调一致、功能齐备的原则,自下而上,对乡村空间形态、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等进行全面提升完善。2020年,编制形成“多规合一”的市级乡村振兴规划。

(三)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市级负责统筹协调、市直主管部门与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实施主体、村级为建设主体的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形成市、乡、村合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1.市级责任:负责管统筹、督落实,以及上下衔接、市内协调、统计监测、监督考核等工作。2.市直主管部门责任:(1)对应乡村振兴规划,对口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主动整合项目资金,形成工作合力。(2)做好进度安排、项目汇总、资金整合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统计监测和向上汇报等工作。(3)细化工作方案,主动服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3.乡镇(街道)责任:负责做好辖区内乡村振兴的具体实施、项目编制上报、政策宣传、群众动员、人力调配、工作台账管理、进度统计上报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工作。4.村级责任:(1)宣传党的政策,组织发动群众。(2)健全各类理事会,发挥民间组织作用。(3)完善村规民约、村庄规划,并监督村民执行。(4)搞好产业发展、村内户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整治、庭院改造、公益设施管护、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村民教育培训、洁净能源推广使用、组建文艺宣传队、洁净村庄和洁净庭院创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工作。(5)抓好各类惠民政策落实和项目落地服务。

(四)持续深化改革。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1.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1)落实集体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2)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3)研究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收回集体管理置换和补助政策。(4)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严禁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3.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到2021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3)深入推进农业、林业、水利、供销等领域改革。

(五)加大投入保障。全面落实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政策,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努力形成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1.财政保障。(1)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新增财力重点向“三农”倾斜,以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等方式,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2)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通过预算环节归并、分配环节协商、实施环节协作,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形成乡村振兴投入合力。(3)加强财政资金和项目监督管理工作。2.金融保障。(1)加快市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切实缓解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2)加快设立市级融资担保基金,强化担保融资增信功能,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3)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和融资、并购重组。(4)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5)争取对全市农村家庭实施自然灾害保险和人身伤亡保险。

(六)突出示范引领。以局部率先突破,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着力,抓典型、树样板,每年建设2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点。分类梯次创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一批、巩固一批、培育一批,探索开远市不同地区实际的乡村振兴模式和实现形式。同时,注重典型示范引

领,及时总结推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的经验做法,以示范点建设的生动实践引领带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

(七)严格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完善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目标考核责任机制,严格实行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和表彰奖励,使目标、权利、责任相统一,推进抓落实的制度化、规范化。对街道(乡镇)的考评要突出考核重点、难点工作,提高考核实效,更好地指导和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对市直单位的考评,重点考核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效。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能按期完成既定目标,造成严重后果尤其是影响特别重大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八)营造良好气氛。广泛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介,宣传阐释好乡村振兴的方针政策,宣传各地的丰富实践和典型经验,讲好乡村振兴“开远故事”,提振基层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营造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凝聚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附件:开远市乡村振兴战略建设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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