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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巴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的补充方案》印发

2021-10-26 11:27:32来源:岗巴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191

2021年8月26日,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岗巴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岗巴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的补充方案》文件。如有岗巴县、南木林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岗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南木林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方案主要包括编制依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整合资金、整合资金项目建设任务、责任分工、强化组织保障七大内容。

岗巴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的补充方案

岗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岗巴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的补充方案》的通知

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之年,为深入推进全县涉农资金整合统筹,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加快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县顺利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根据相关通知文件,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求,编制本岗巴县2021年度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论述,特别是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执行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举措,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四个切实”、“六个精准”的要求,整合资金,集中力量,确保脱贫人口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自主防返贫、致贫能力稳步增强。

(二)统筹目标

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支持围绕突出问题,以防返贫致贫为目标,以巩固脱贫成果为导向,以乡村振兴规划为引领,以重点乡村振兴项目为平台,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向重点扶持村和抵边村倾斜。

2.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乡村振兴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乡村振兴支出,兼顾农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3.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乡村振兴衔接,精确瞄准防返贫致贫户,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生活质量。

4.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二、目标任务

2021为“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加大对发展潜力好,初步形成市场运营的农牧民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现代化农村,使脱贫群众持续有稳定收入,帮助脱贫户增收致富,全力遏制因病因学因灾致贫、返贫现象,使脱贫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是通过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升脱贫村的交通、水利、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建立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现代化农村;三是加大无法外出务工的劳动力的岗位安排,增加群众收入,提升生活质量。确保村容面貌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条件发生较大的变化,农村产业和村集体经济得到升级和提质增效,就业人口大幅提升。

三、工作措施

涉农资金整合坚持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一是规划整合,要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全面推进乡镇振兴各项任务,搭建整合资金平台,将各级财政安排的扶贫建设及产业发展等资金捆绑使用,形成资金的合力。对乡村振兴规划内的项目优先支持,充分发挥乡村振兴规划对整合资金的统筹作用。二是项目整合,围绕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改善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行整合。主要包括产业发展、“十项提升”、人居环境整治、转移就业等方面的项目资金。三是围绕特色资源禀赋,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农牧民合作社组织、以及旅游业发展等。

四、整合资金

(一)资金整合方式。

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全县乡村振兴战略总体任务,将各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以改善公共基础设施和发展扶贫产业为优先搭建整合资金平台形成资金的合力。根据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以中央、自治区、市投资重点,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县直相关部门根据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要求与我县财政配合制定年度资金整合计划,报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上报自治区、市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二)资金整合来源。

截至我县已补充整合的涉农资金总额为1758.89万元。主要来源为:一是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1731.8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含兴边富民)598.04万元,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1033.85万元,生态建设方面资金100万元;二是自治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万元。

五、整合资金项目建设任务

2021年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补充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示范引领试点村建设项目、飞地经济建设项目等四个方面。具体资金安排和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生产发展类4个,安排资金598.04万元,占已整合资金的34%。。

1、日喀则扯休乡藏鸡屠宰场建设项目,总投资192.3225万元,该项目由市珠峰农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项目责任人格平。为确保资金安全及保值增值的同时发挥项目效益,按照《关于申请拨付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函》日珠峰农投发〔2021〕163号文件要求,我县与日喀则珠峰农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飞地经济投资协议后,该笔资金转入至公司账上。

2、日喀则市牛羊肉熟食品加工建设项目,总投资108.0735万元,该项目由市珠峰农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项目负责人为扎西平措。为确保资金安全及保值增值的同时发挥项目效益,按照《关于申请拨付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函》日珠峰农投发〔2021〕163号文件要求,我县与日喀则珠峰农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飞地经济投资协议后,该笔资金转入至公司账上。

3、萨迦县扯休乡产业园区藏鸡养殖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257.2955万元,该项目由市珠峰农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项目负责人为格平。为确保资金安全及保值增值的同时发挥项目效益,按照《关于申请拨付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函》日珠峰农投发〔2021〕163号文件要求,我县与日喀则珠峰农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飞地经济投资协议后,该笔资金转入至公司账上。

4、日喀则乡土苗木繁育及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第二期)资金项目,总投资40.35万元,该项目由市珠峰农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项目负责人为洛桑旦增。该项目总投资40.35万元。为确保资金安全及保值增值的同时发挥项目效益,按照《关于申请拨付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函》日珠峰农投发〔2021〕163号文件要求,我县与日喀则珠峰农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飞地经济投资协议后,该笔资金转入至公司账上。

(二)基础设施类1个,安排资金1000万元,占已整合资金的56.8%。其中,1000万元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乡村振兴示范引领试点村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日财农指2021年20)。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屋外墙改造、柳树种植、护坡、停车场、打麦场、河道整治、护栏、太阳能路灯等,该项目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实施,项目责任人为珍央。该项目实施后,能够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质量,改善农牧民群众居住的生产生活条件,受益群众109户356人。

(三)生态保护类1个,安排资金100万元,占已整合资金的5.6%。全部为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总规模(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

1、生态岗位补助资金,该项总投资100万元,主要用于享受生态岗位建档立卡695人、边缘户30人岗位补助。该项目由县林草局、乡村振兴局牵头实施,项目责任人为珍央。该项目实施后,能够有效管护全县草场、林地,提高农村道路、农村厕所管理水平。

(四)易地扶贫及扶贫产业贷款贴息类项目2个,安排资金60.85万元,占已整合资金的3.4%。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33.85万元,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27万(日财农指2021年6号)。主要用于偿还206户易地搬迁户民房和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该工作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实施,项目责任人为珍央。

六、责任分工

(一)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负责梳理归集列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制定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重点,确保整合后各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编制、有关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

(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负责牵头制定、完善脱贫攻坚专项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年度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衔接工作;负责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需求清单梳理汇总,配合编制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项目验收,并进行绩效评价。

(三)县审计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监督,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四)项目主管部门。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具体主管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履行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五)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涉农资金项目具体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辖区的工作。

(六)县监察委。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行政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项目整合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

七、强化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成立岗巴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成员单位为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财政局,其他各涉农部门以及各乡镇。办公室负责主要负责协调相关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二)经费保障。

县政府每年在县财政预算中单列项目前期经费等对涉农项目规划编制、前置手续资金,保障项目整合相关工作所需经费。

(三)加强资金监管。

完善对整合后的涉农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每项资金的使用要提交到政府办公会讨论方可使用,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制定项目法人制;将监管关口前移,切实加强事前监管力度,建立决策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推进项目公示制;重点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严格实行项目建设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实行管理责任制、监督跟踪制、监督抽查制等;强化资金管理和资金报账制,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报账提款、专账核算等管理规定,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必究责,确保整合资金用于精准扶贫领域,确保整合后项目资金安全运行、高效使用,提高农牧业核心生产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四)公示公开制度。

县涉农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确保扶贫资金透明化操作、阳光化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切实将扶贫资金精准用在脱贫户身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两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信息公开公示的要求和规定,通过党政信息网、媒体新闻网站、公告公示栏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公告。

1.项目审定阶段。对已计划好的项目在新闻公众号、电视台、人群集中点和县、乡、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检查,在公示公告栏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项目批复阶段。在接到项目批复后、新闻公众号、电视台、人群集中点和县、乡、村公示公告栏对项目内容、投资、效益分析等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其中公示公告栏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0工作日,接受各方监督。

3.资金拨付阶段。在新闻网、新闻公众号、电视台、人群集中点和县、乡、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开公示,其中公示公告栏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各方监督。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

县发改委、监察局、脱贫攻坚指挥部、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县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六)实施绩效考核。

一是进一步完善涉农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管理和考评。二是加强对项目实施效益进行督导检查,定期进行绩效检测和整理,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项目的绩效是否达到要求,重点检查项目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对项目状态、进展、预测和变更等情况如实做好记录,着重体现项目计划和工作成果,并依据效绩检查结果,紧紧围绕项目总体目标要求进行综合分析和预测,制订必要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四是要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五是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在安排涉农项目和分配涉农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管理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推广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七)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岗巴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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