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湖滨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1-10-22 17:10:16来源: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2383
2021年8月5日湖滨区人民政府成立湖滨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小组成立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更好的配合2021年9月30日湖滨区人民政府印发《湖滨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工作。若是大家对于湖滨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有不了解的地方,不妨可咨询湖滨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三门峡市产权交易中心、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其政策规定详情全文如下:
各乡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的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湖滨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杭海龙(副区长)
副组长:冯 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卫 兵(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薛院强(区司法局局长)
王建强(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亢 海(区建设局局长)
杜 刚(区城管局局长)
石 伟(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勇博(区水利局局长)
孙海峰(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彭宝玲(区扶贫办主任)
严东风(湖滨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贾燕峰(湖滨供电公司总经理)
曲 博(交口乡乡长)
蔡严伟(高庙乡乡长)
李浩冉(磁钟乡乡长)
张少平(崖底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建伟(会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卫兵兼办公室主任,刘元亭(区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朱春涛(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赵炜(区建设局副局长)、李东涛(区城管局副主任科员)、吴韫馨(区司法局副局长)、杜留波(区扶贫办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