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
2021-10-22 17:02:54来源: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阅读量:860
2021年8月30日,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沧市临翔区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临翔政办发〔2021〕48号)。该文件将中央、省、市、区各类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任务目标一致的财政涉农资金纳入整合,形成合力,推动跨行业间涉农资金的整合,为临翔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如果大家对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有兴趣的话,欢迎积极咨询临沧市农村产权交易所、临翔区农村产权交易所。
临沧市临翔区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56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临政发〔2019〕31号)和《临沧市临翔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工作的通知》(临翔开组办〔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临翔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州县(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的原则,加快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履行好中央、省、市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涉农资金的整合,集中资源合力攻坚,为我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
二、工作目标及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以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防止返贫致贫为目标,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长效机制,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乡村振兴的优先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稳定政策措施、完善帮扶机制、强化支持重点,加大乡村特色产业帮扶、稳定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生态经济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共服务提升等力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整合原则
1.解放思想,创新机制的原则。按照“充分授权、精准发力、强化监管、注重实绩”的原则,从资金的分配、下达、使用、监督等环节着手,大胆创新、主动作为,打破资金“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性、规划性、有效性,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领域和环节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统筹协调,权责匹配的原则。按照“四到县”的原则,区人民政府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主体,赋有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自主权,各部门应站在讲大局的高度,加强部门协作、强化部门职责、依法依规、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服从服务于统筹整合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3.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临翔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表(2021—2025年)》,按项目级次和项目“轻、重、缓、急”的原则,把提升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重点规划实施乡村特色产业帮扶、稳定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生态经济帮扶、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共服务提升等6大工程,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牢乡村振兴基础。确保已建成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益,更好带动脱贫户稳步增收、逐步致富。
4.加强管理,强化绩效的原则。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各行业部门要根据扶贫项目绩效管理资金范围细化设置绩效目标,实行项目绩效考评制度。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公示公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账务处理、使用成效等方面的情况。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考核依据。
5.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安排的项目,严格执行“三公示一公告”制度,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经批准后,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事前公示,竣工后的项目要在实施地进行事后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三、整合的范围
将中央、省、市、区各类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任务目标一致的财政涉农资金纳入整合,形成合力,推动跨行业间涉农资金的整合。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范围包括:
(一)中央资金整合范围。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确定的资金范围执行,共20类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全部纳入整合范围。
(二)省级资金整合范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部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保方面的21类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全部纳入整合范围。
(三)市级资金整合范围。市级预算安排临翔区用于“三农”建设和切块下达的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有关的资金。
(四)区级资金整合范围。区级预算安排用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及乡村振兴的资金,结余结转2年以上的财政涉农资金,收回的整合资金,安排项目净结余资金等。
(五)区人民政府确定纳入整合的其他资金。
四、整合的方式
(一)整合主体
区人民政府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主体,赋有整合项目、资金的自主权。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负责资金整合,项目计划的下达,资金及项目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整合平台
为确保实现政策目标和任务清单相统一,明确责任和资金使用监管职能,搭建相应的管理平台。
1.资金整合平台。由区财政局牵头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加大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
2.基础设施建设平台。由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别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提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项目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和资金分配意见,按照项目批复的实施方案,指导或组织项目的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发挥效益。
3.农业产业发展平台(涉农项目推进)。成立涉农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统计局、区搬迁安置办、区供销社等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提出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方面的项目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和资金分配意见,按照项目批复的实施方案,指导或组织项目的建设,抓好项目动态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发挥效益。
五、规模及投向
(一)整合规模
2021年计划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0654.5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603.98万元,省级资金3598万元,市级资金1452.55万元,区级资金2000万元。
(二)使用范围
2021年整合资金的使用主要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切入点确定重点投向(详见附表):
1.农业生产项目。计划安排项目48个,计划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317.38万元。
2.畜牧生产项目。计划安排项目8个,计划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547.06万元。
3.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计划安排项目1个,计划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40万元。
4.水利发展项目。计划安排项目5个,计划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92万元。
5.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计划安排项目1个,计划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36万元。
6.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计划安排项目3个,计划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10.9万元。
7.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计划安排项目2个,计划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211.77万元。
8.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计划安排项目1个,计划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754.4万元。
9.其他项目2个,计划投入资金345.02万元。其中:计划安排雨露计划项目1个,计划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67.4万元;项目管理费项目1个,计划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7.62万元。
六、整合的流程
(一)基础工作流程
1.修订、调整《临翔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表(2021—2025年)》。
2.修订、调整《临翔区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并完成报备工作。
(二)项目入库流程
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流程进行申报入库。对打着扶贫旗号实施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违法违规的项目、盲目提高脱贫标准的项目、搞形象工程的项目、未建立带贫减贫机制的产业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等,一律不得纳入方案。
(三)项目安排流程
区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从《临翔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表(2021—2025年)》中选取当年实施的项目计划,编制年度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报区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实施单位对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政府审批。
(四)资金整合流程
区财政局在收到上级下达的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及区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资金按照资金来源级次、类别建立资金整合台账,提出资金整合建议报请区政府批复纳入整合,并在区政府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区乡村振兴局。
(五)资金拨付流程
区财政局在收到上级下达的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及区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资金在区政府同意纳入整合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区乡村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从《实施方案》中筛选项目→报区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核同意→项目实施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信息及绩效目标录入“财政预算管理标准化平台”→区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下达指标→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进度提请用款计划→区财政局相关资金支出股室审核→区财政局国库股下达额度→项目实施单位提交支付申请→国库清算支付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委分管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分管财政、乡村振兴的副区长为副组长,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民宗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供销社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
(二)部门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草拟《临翔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和《临翔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报领导小组审定,负责组织协调、上下衔接、政策制定、督促检查、信息报表报送等工作。
2.区财政局职责:负责资金的整合、指标的下达、资金的拨付、资金使用的监管;指导项目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及报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区乡村振兴局职责:负责指导做好入库项目的储备、申报及审定工作;负责项目库建设及动态管理工作;负责汇总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的项目实施计划,并报区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筛选项目,提出项目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汇总各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的项目进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区发展改革局职责:按照程序对项目进行立项、审批、备案和督促指导项目实施等工作。
5.区纪委区监委、区审计局职责:负责整合资金及项目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整合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审计等工作。
6.项目主管部门职责:参与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编制;负责对归口管理的项目方案进行审核;负责按照项目成熟度和“轻、重、缓、急”原则,提出当年安排项目级次及排序建议;负责督促指导项目实施、验收和项目的公告公示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项目实施单位职责: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报审,绩效目标申报;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验收和后期管理;负责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定期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建设情况;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负责项目绩效评价和公告公示等工作。
(三)会议制度
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审定整合方案、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安排计划等,研究解决整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报告工作推进情况。
(四)监管机制
1.强化资金监管。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使用整合资金的区级部门及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是资金和项目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村党总支(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工作队长、直接经办项目的工作人员是项目和资金监管的直接责任人。
2.强化项目执行。项目计划及资金下达后,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内容(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建设任务、进度计划)组织实施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3.加强督查通报。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定期、不定期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单位进行督查,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统筹整合资金安全有效。
4.严格绩效评价。坚持“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原则。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项目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绩效管理负责,对重大项目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确保统筹整合资金的使用高效。
(五)公告公示制度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等主要媒体对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政策、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项目建设情况等进行公示;项目实施单位在区级门户网站、乡村公示公告栏和项目实施地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项目资金在阳光下管理,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整合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