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2021年复员军人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可领多少钱?
2021-10-22 16:08:4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4414
2021年7月21日,慈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慈退役军人局〔2021〕18号),那么慈溪市2021年复员军人补助标准是怎样的?请看看农交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吧。
一、2021年慈溪市复员军人补助标准
根据慈溪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比例调整在乡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金标准,具体如下:
1.抗战时期入伍在乡复员军人
一般对象:年金额为45045元/人、月金额为3753元/人;
孤老对象:年金额为49549元/人、月金额为4129 元/人;
2.解放战争入伍在乡复员军人
一般对象:年金额为42997元/人、月金额为3583元/人;
孤老对象:年金额为47296元/人、月金额为3941元/人;
3.建国后至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在乡复员军人
一般对象:年金额为40950元/人、月金额为3412元/人;
孤老对象:年金额为45045元/人、月金额为3753元/人;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一般对象:年金额为38902元/人、月金额为3241元/人;
孤老对象:年金额为42792元/人、月金额为3566元/人。
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金标准以本市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950元)作为参照基数,孤老对象比一般对象增加10%。
二、2021年慈溪市增发补助金额
1.继续保留在自然增长机制以外对享受定期补助的抗战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含同时期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每人每年增发1200元补助;
2.对享受定期补助的解放战争和建国后(即1949年10月1日至1954年10月31日)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含同时期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每人每年增发490元补助;
3.在乡复员军人(含同时期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中的老党员每人每年另增发600元补助,上述各类对象增发的补助金在8月1日前兑现;
4.继续保留在自然增长机制以外对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月增发100元补助(即每人每年增发1200元),在12月底前兑现。
慈溪市此次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标准,体现了对于复员军人这类优抚对象的关怀。关于“慈溪市2021年复员军人补助标准”就介绍到这里,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资讯请看农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