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跨市医保结算最新消息!附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金额
2021-10-22 15:22:0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986
2021年10月20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省内跨市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农交网小编整理了广东省内跨市医保结算最新消息,具体如下:
一、广东省内跨市医保结算最新消息
根据《关于加强省内跨市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将于明年对于广东省内跨市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支付方式进行改革。
1.支付方式
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跨市就医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市支付方式执行,月度预结算按照就医市规定的比例预拨付。就医市市内住院医疗费用、省内跨市住院医疗费用分别单独清算。
2.结算规则
广东省内跨市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等有关规定;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生育保险待遇等执行参保市政策。
3.结算流程
参保市经办机构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按照政策规定计算出跨市就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以及各项医保基金支付的金额,并将结果回传至就医市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结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时,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二、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金额有所调整
2021年10月15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广州市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展开,将持续至12月20日。
2022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及筹资标准如下:
1.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为49785元;
2.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63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842元;
3.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83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722元。
以上就是关于“广东省内跨市医保结算最新通知”的相关介绍,当前广东省已经实现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从明年开始,广东省内跨市住院医保结算支付将进行改革,希望本文对各位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