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1最低生活保障最新消息:鹤壁市连续7年再次提高!
2021-10-21 10:13:5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4668
2021年9月28日,河南省民政厅、财政厅两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想了解河南省2021最低生活保障最新消息?跟着农交网小编的脚步一起来看看吧!
一、河南省2021最低生活保障最新消息
根据官方文件内容,2021年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以下调整: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70元/月提高到不低于590元/月,增长3.5%;
2.乡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不低于355元/月提高到不低于377元/月,增长6.2%。
除此之外,2021年河南省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水平进行了以下调整:
1.城市低保财政补助水平由月人均不低于286元提高到不低于295元,增长3.1%;
2.乡村低保财政补助水平由月人均不低于178元提高到不低于188元,增长5.6%。
河南省2021年特困人员救助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一般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这三档。
照料护理标准原则上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当地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惠及全省49.3万特困人员。
调整后的标准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全部实行按月发放。
二、鹤壁市2021最低生活保障最新消息
2021年10月18日,鹤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鹤壁市再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连续提标7年》的相关内容,表示鹤壁市再次提高低保标准与财政补助水平。
2021年鹤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区由580元/人/月提高到59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75元/人/月提高到380元/人/月。
同时,鹤壁市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水平由月人均286元、185元分别提高到月人均295元、188元,新的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从2015年到2021年,鹤壁市已经连续7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下半年的提标资金将在12月底前发放到位。以上就是农交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河南省2021最低生活保障最新消息,希望对各位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