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长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2021-10-20 11:50:28来源: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067
2021年1月20日,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长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如果有长兴县、吴兴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长兴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吴兴区农村产权交易所。实施步骤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为2020年7月-9月、 项目实施阶段为2020年10月-2021年12月、总结验收阶段为2022年1月—6月。以下是文件全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长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长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和目标
(一)总体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全力做好“六保”“六稳”的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载体,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销对接,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提升农村消费品质,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构建普惠共享,促进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商品和服务并重、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的现代农村市场体系。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完善长兴县农村电商“七大体系”建设(即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双向流通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物流支撑体系、人才培育体系、产业集聚体系和电商扶贫体系),进一步挖掘长兴县农村电商发展潜力,提高农村流通效率,促进农村电商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
具体目标:争取到2021年底,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20.28亿元,同比增长35%以上,提升改造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个、农村电商服务站50个、省级电商专业村20个、电商镇2个,农村电商培训2000人,打造和培育一批农村电商标杆性和示范性企业。
二、主要内容
(一)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双向流通体系建设。
1.深化农村电商主体培育。重点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整合其线下丰富的终端网点资源,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返乡创业青年利用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同时,结合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新趋势和农村电商新形势,在社交电商、农村电商新零售、电商直播等新领域,开展短视频、网红直播等各类新载体、新手段的专业培训。
2.深化农产品上行。依托阿里巴巴、京东、邮乐购、丰收购、淘宝、天猫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和“长兴鲜”等本土化电商平台,通过组织农产品资源对接会、农产品展销会、各类农事活动等渠道,促进长兴本地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提高电子商务交易水平。
3.打造直播电商带货新模式。按照“手机成为新农具、数据成为新农资、直播成为新农活”的方向,通过线上销售、线下融合等新模式为市场回补、消费升级注入动力,实现优势互补。采用共建直播电商基地,共享直播电商发展成果,共创以直播电商为代表的新兴电商的方式,重点打造龙山新电商产业孵化园、南太湖电商直播基地、水口农产品电商园等电商直播基地,运用爱逛、抖音、淘宝等直播平台,通过电商+短视频、直播带货等模式,线上宣传、引流、涨粉,销售长兴特色农产品,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
4.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加快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运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深度融合应用,打造科技农业、智慧农业、品牌农业。探索“企业+基地+网店”或“协会+基地(合作社)+网店”的“互联网+农业”的经营新模式,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引导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网上农产品直销”和“时令农产品预订”,鼓励生产基地与纯电商企业、社区便利店对接合作,发展“网订店取”业务,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程度。
5.畅通工业品下行流通网络。依托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手段,促进工业品下行,下沉市场消费潜力。支持长兴县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拓展与电商平台合作,探索线上线下全渠道融合发展,加快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开展集中采购、共同配送、直销直供等业务,满足农村居民美好生活和消费需求。
(二)农村电子商务市场运营体系建设。
1.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一是加强区域品牌建设。结合长兴特色农产品产业集群效应,实施“区域品牌+电商”发展策略,大力发展“长兴鲜”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以品牌化引领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争取到2021年,“长兴鲜”品牌带动长兴农产品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促进“长兴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实现溢价10%以上。二是加强企业品牌建设。支持长兴县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开展电商应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10家农产品网络旗舰店,鼓励和引导品牌主体加快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三品一标”认证等。三是加强农村电商品牌宣传和监管。引导和支持媒体、报刊全方位展示和宣传长兴县农村电商品牌形象,提升品牌好感度,提升品牌市场占有率。同时,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造等侵犯品牌的行为,加强品牌监管和保护,提高全社会和农户商标品牌意识,增强品牌影响力。
2.加强农产品溯源。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安全生产、农产品保鲜、加工与流通质量控制、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探索依托农批市场,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完善农产品电子溯源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加快农村电商产业融合。一是开展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积极对接携程、去哪儿、驴妈妈等知名第三方旅游网站平台,多渠道开展旅游电子商务,支持各景区、旅游企业与传统网络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合作开展网络营销。二是建设旅游服务线上平台。联合县文广旅体局等部门,建设长兴多功能旅游公共服务线上平台,形成完备的农家乐、交通、民宿等在内的一站式服务,提供宣传、订票、支付、线路规划等一体化集成功能,结合太湖龙之梦、银杏长廊、水口乡村民宿等景点开展旅游O2O试点。
(三)农村电子商务产业集聚体系建设。
1.培育发展电商专业村(镇)。按照“一村一品”的总体思路,开展电商专业村、示范村培育创建工作,在基础设施、物流仓储、公共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精准施策,加强与专业机构合作,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电商村(镇),逐步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实训模拟等多功能、多业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集聚中心,有效带动区域内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做大做强、集聚发展,实现创建一个、带动一批、辐射一片。
2.优化提升电商产业园区。继续优化提升长兴星网电商园、长兴电子商务综合物流产业园、浙江顾渚农产品电商产业园、长兴新农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电商服务功能,引导农业电商企业入驻园区,为入驻企业提供代运营、美工、技术咨询、金融服务、政策法律、人才培养和创业孵化等一站式、全流程、低成本的公共服务,强化园区的资源集聚效应。
(四)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1.夯实农村电商物流体系。以“全面打通农村电商发展最后一公里”为要求,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鼓励物流快递企业的经营网点向农村延伸,加大农村物流服务设施和网络的共享衔接力度,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服务同网,促进农村物流的末端网络不断完善,降低物流成本,构建方便快捷低成本的同城配送网络体系,并保持上行快递价格低于或与同等区域主流电商平台的价格持平。
2.整合农村电商物流资源。依托长兴综合物流园区、长兴县新农都农产品物流中心等大项目建设,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发展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为鲜活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提供便捷高效的物流服务。同时,依托菜鸟物流在长兴的现有资源,打造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物流体系,建立分级快递物流配送体制,发挥村淘遍布城乡的渠道网点、投递配送体系和普惠金融服务平台等优势,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快递物流模式。
(五)支持构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开放共享县级公共服务中心。整合长兴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长兴县农村电商服务中心,引入专业第三方机构专门运营和发展,提高公共服务中心市场化水平,丰富电商服务资源,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质控制、金融、物流、培训等服务,促进电子服务企业与需求企业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发挥公共服务中心在“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乡”中的承接作用,提升中心可持续发展能力。
2.整合提升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深化农村电商服务站改造提升,进一步融合商贸、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便民生活、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等服务功能,推进智慧乡村服务应用。同时,近年来直播电商迅猛发展,“直播带货”成为农产品上行的重要载体,鼓励服务站(点)打造“农村直播间”,普及推广直播“新农活”。争取到2021年,全县提升改造服务站(点)50个,开展农村直播活动100场。
(六)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1.大力推进人才培育。加强与大中专院校、产业基地、培训机构、电商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对接,结合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拟定计划,落实专项经费,对广大企业主、个体经营户、社区居民、大中专职业院校毕业生、农村电商能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村官等群体开展操作技能、能力提升等培训。
2.建设培训机构和实践基地。依托长兴职教中心、技师学院等电子商务专业,培育网络经济高端人才、专业人才、应用普及人才等培训机制和培训基地。支持淘宝大学在长兴设立电商培训基地,通过举办电子商务技能实训及各类电商交流、沙龙、宣传、普及等活动,营造电商人才聚集、交流氛围。
3.建立电商培训转化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培训转化机制,注重培训后服务而非“一锤子”培训,与人社、教育、团委等部门合作,加强电商专业人才输送,强化电商培训人才与就业用工对接,建立人才交流合作双向选择机制。
(七)电子商务脱贫帮扶体系建设。
1.落实帮扶机制。进一步落实《中共长兴县委办公室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委办发〔2018〕66号)《中共长兴县委办公室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兴县社户对接助农增收“十百千万”帮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委办发〔2018〕19号)等文件精神,巩固脱贫成果。加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由高密度、高频率集中作战逐步调整为常态推进,推动电商对口帮扶工作平稳过渡与转型。
2.深化产业合作。深化长兴——四川木里县电商联盟作用,组织两地农产品资源对接会,搭建优质农特产品抱团销售平台,助力木里县农产品线上销售,增加当地农民收入。帮助帮扶地区培训电商人才,举办农村电商专题培训班,组织帮扶地区企业来长考察学习,签订经贸合作协议,促进两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3.创新帮扶手段。创新应用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手段,面向帮扶地区农民开展新模式应用培训,利用直播电商进行新赋能,通过组织“浙造好物”“村播计划”等活动,促进当地农产品销售,拓宽上行渠道,破解农产品滞销问题,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活力。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7月—9月)。借助媒体、互联网等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目的、意义,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完成农村电商行业摸底调查,制定《长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示范县项目,并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备案。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阶段(2020年10月—2021年12月)。按照上级批复的实施方案,根据示范县项目开展招投标等各项工作,正式全面启动长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做好示范县督促和监督工作,保障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顺利开展。配合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开展中期评估,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及时开展整改、调整和深化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月—6月)。2022年1月底前,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验收组,开展自我验收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初验合格后,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并迎接检查验收。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优质经验和模式。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文广旅体局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全面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定期召开农村电商促进工作协调会和推进会,及时交流和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协调各个环节之间的业务衔接,强化工作合力。
(二)加强绩效管理。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制定《长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日常监管机制,加强对综合示范工作各环节的督促检查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绩效评估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加强对承办单位履约能力的考核,重视项目建设运营和后期成效。
(三)促进规范发展。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央资金使用要求和规范,制定《长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要求分配和使用资金,守牢“红线”和“底线”,同时,主动配合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等工作。